進來一女子,中年。帶了三個十歲左右的孩子。要了四碗麵。 沒吃完, 剩了兩個多半碗。女子說:麵太難吃了,退錢!我說:我沒請你進來,也沒告你點什麽,幹嘛退你錢!女子說:四十塊錢就吃這個?我一想也是,咱也是過日子的人。一個女人帶仨半大的孩子,不易!“那好,退你二十。” 女子拿了錢,帶了孩子們走了。我一想,不對!她沒花四十!四八三十二,加稅三十六!唉---破財免災了。 她不是咱的客!
轉眼倆月過去。一日,進來一女子,要三碗麵帶走。這女子似曾相識。臨走還放了五塊錢的小費。嘿!這不就是那個退錢的人嗎?
現在她會時不時的叫上兩三碗麵,或外拿,或外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