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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有什麽好爭論的呢。

(2019-06-27 11:42:49) 下一個

在美國,有電腦,用電腦記錄醫療信息應該90年代中期或者末期就已經普及了。醫生都是對著電腦記錄病情了。基本沒人手寫了。同一個醫療機構你如果看不同的醫生,基本醫生就可以從電腦裏把你的醫療資料調出來。不同醫療機構需要你的醫療資料,你隻要簽授權舊的醫療機構就可以把資料轉給新的,這是眾所周知的操作,如果在美國生活多年不可能不知道。我們跨州搬家換醫療機構多次,最近的2015年我轉了一個不同的medical group,隻是要填一張表格授權以前的medical group把醫療資料轉過來而已。哪裏需要什麽複印。複印也許沒有電腦,連Fax也沒有的情況下吧。那是幾十年前的事情啦。難道這十幾,二十年就沒在美國看過病,見過醫生。現在。cloud更先進了。我最近才發現你都不用簽授權了。因為先生出差,在外州看急診,完全不同的州,不同的醫院,但醫生在電腦裏就能看到他在我們州的醫療資料。我也發現了。因為我在seek 2nd opinion,看了幾個不同醫療機構的醫生,我還以為要簽授權協議,但基本不用,不同機構的醫生就能調出我的醫療資料。我有點納悶的,估計是新法律吧,隻要你去看新醫生,就授權他看你的醫療信息,隻要SSN就行了,確實方便很多,這個應該也就是這兩年的事情。

加拿大我們不了解,所以不亂評論。就說美國接受保險的正規醫療機構。又有人說什麽小診所,拜托人家人設是生活在美國的做跨國生意的有錢人,為啥這麽不珍惜自己的命啊。露陷了也不是第一次,有什麽可以洗白的嗎?還在這瞎費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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