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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和一位有合作的同事吃午飯。去吃的日本餐,因為在公司附近,比較貴。兩個人吃下來大概32元。本來我想刷卡,他給我現金,結果我沒錢找零,我心想給6塊小費,我給他20,他找我一塊就好了。結果他簽單,隻給了3元小費。我當時就愣住了。也不好說什麽啊。對方是台灣人,在美國都生活20多年了。不會不懂規矩,我要是說什麽就得罪他了。但我確實覺得很沒麵子。趕緊離開餐館。過了幾天和一要好同事去吃日本巴菲,人家說起這位,說也和他去吃過,吃完這位先生說巴菲不用給小費的。我那要好的同事最後沒讓他付,自己給了兩人的小費。不是給不起啊,是就不願意給。讓多數老中從口袋裏掏多兩塊錢是真難。都覺得吃虧了。都沒想過,商品的質量,你享受的優質服務都不會是免費的。吃巴菲人家服務生來給你撤好幾次盤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