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媽回國近一個月了,前夫連一個電話也沒有。聽說我想回家照顧生病的母親。嚇到說自己得了精神病,不能接觸孩子!他的心理問題倒成了借口,好吧,有病就治,我不相信他難道從此就不生孩子了?!隻是不要這個兒子罷了!
人心可畏!麵對剛剛2歲的兒子,做父親硬要逼我把他丟給我在國內的鄰居照看。其實大家心知肚明,他是為了他的炮友(他自己是這麽稱呼她的),一旦他接管了孩子,他們就吹了!
之前的淚眼婆娑,說什麽對不起我們,想要悔改,原來隻是想哄我在獨立撫養權上簽字。自己好兩袖清風,風流快活去。其實早在離婚前他們就有了不正當的關係,也算是第三者吧,到底什麽時候開始不詳。(這是他自己說的,說是炮友,因為女方嫌他離過婚,又有案底,所以不願公開,居然自稱是炮友。讓他“有錢就來”。隻要以同居身份幫她辦移民就好。但是絕對不能接受他的孩子,一天都不行。否則就散。真算是奇葩一個!!)
從人看來,我真是咽不下這口氣,憑什麽?!!我起早貪黑,一個人又上班又帶孩子。而他天天花前月下,逍遙快活,連問都懶得問一次,更不要提有任何的幫助?真的是生了孩子,提上褲子就跑!看看可憐的孩子,如今成了他追求新歡的絆腳石,踢的越遠越好。最好是從來就沒有出現過,這是人做的事情嗎?!
但是糾結的是這樣的結果是我向神求的,不是嗎?那麽多次禱告,希望能有獨立的撫養權,出入境的自由,一切不都是自己想要的嗎?如今成就了無非是真的看清他的麵目了,他做的如此絕情好像我們都死了。還要為自己找出個精神病的理由.
怎麽辦?神,你告訴我,我該追求世上和心裏的公義嗎?讓彼此公平的承受失敗婚姻的結果?還是從此就當孩子死了爹?!
做人真難!!
孩子當然要自己養,上帝賜給人類最珍貴的東西就是愛,而親子之間的愛是世間最純粹和最強烈的愛。要孩子,你會從中的福的。
我不明白,你的好友為什麽讓你把孩子給他,典型的中國思維。在美國(我辦公室隔壁是離婚律師),離婚雙方都搶孩子。
哎,我現在幾乎生不了孩子了(有一女),我多想要你兒子啊。
做母親要承擔做母親的責任,他再壞,你也不能因他而降低自己的為人標準。自強自立,不怕沒有好日子。一定挺住,雨過會天晴!
孩子是上天給你的禮物,困難就前兩年。三歲孩子可以快樂地上daycare,五歲就上幼兒園了。孩子長得快得很!當你老了的時候,你就覺得養個孩子是對的。我現在40多歲(女的),女兒11歲,真的,困難的日子就前幾年,以後的日子過得快得很。我覺得有我女兒是我人生一大幸事,她帶給我得快樂是所有我的付出值得。
你安排好工作和生活,愛你的人會愛你的孩子的。不要急,你會找到他的。先靜下心來,把自己的生活過好。當作你的前夫死了。如果他死了,你還不得自己承擔?確保他以後等孩子大些不跟你爭孩子。帶孩子遠離他,給他找個新爸爸。孩子小,離婚應不受影響。以你前夫現在狀態,把孩子給他,是把孩子往火坑推。你怎舍得?
這裏是美國/加拿大,離婚多得是堅強起來,樂觀起來,以後的日子會好起來的。
隻是我若把孩子硬給他,他必定懷恨在心,與我與孩子。他日孩子要是惹怒了他,被一腳踢死,也不是沒有可能!那我這輩子就是找到十個真愛也不能原諒我自己做出的愚蠢決定。(這也是為什麽我的律師一聽,就堅決要求獨立撫養權,到了法官那裏更好,都不允許他接觸孩子,說他心理有病,讓他治。)
當初,媽媽一再勸我,打死自家狗的人絕不能姑息,應該果斷離開。但我信了他的懺悔,以為他會改變。是我的軟弱讓我等到如今的局麵。還生了孩子。
單純從孩子的角度,我不想說自己有多麽偉大。但是我真心可以為他犧牲自己。這也是為什麽,我一再堅持要獨立監護權(隻差簽字)但是前夫也不能這樣欺人太甚!!簡直把我和孩子不當人,讓我實在忍無可忍!!弄到我現在看到孩子就想到他父親那張惡心的嘴臉,這日子叫我怎麽過!!
好好的和孩子過日子。 好心態改變一切,不要把人生中的挑戰和困難當做壞事,相反從正麵去看待它們,讓它們作為點亮你我想象力的美好禮物。它會幫助我們超越自我、飛躍藩籬,看人生的阻礙到底能為我們帶來哪種驚喜。
神必給你找到新的好的丈夫,和你孩子的好父親,和新的美好的道路。把一切交付給神,你能承受這些苦難,不要怕受傷害,你比你所想象的堅強, 它將成為你日後的榮耀。
再想想耶酥, 他的愛。願你也成為一個能愛人,心靈豐富,堅強的人。必會受人愛戴,會有新的好人來愛你。耐心點。 God bless y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