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給他做了隻鹽水鴨,雖然婚已經離了,處於同情,聽不得他天天吃包子的生活。單身的男人,沒有女人,似乎連飯也夠不到嘴了。(即便找了個年輕的,也隻有天天請她外麵吃的命,現如今的女孩有幾個會有興趣為炮友下廚做飯的呢,給錢你就來的日子,無非是找個個免費飯票,外加勞力,外加泄欲工具罷了,這個世界到底是怎麽了?!)
如今自己受不了了,散了炮友,窩居在地下室,啃著包子。享受生活吧。但話,仍舊是要光麵堂皇的講出來,“為你,我和她都不聯係了。”嚇得我差點從椅子上跌下來!
“你是為了你自己,是你自己覺得不合適,怎麽又為了我呢?”
“不合適可以繼續做炮友啊。”
“你不覺得自己羞恥嗎?不覺得自己贓嗎?這和嫖客有什麽分別?!”
“我不是每次都給錢”
“你在她身上花的還少嗎?”
”。。。。。。“
”你什麽時候回國?“我問
”不知道,按照我爸吃藥的時間,大概6,7月份吧“
”小寶的事情考慮了嗎?“
”沒有“
”那你為什麽要和我出來談?“
”知道你的想法唄“
”我要是不給錢,你會繼續和我打官司嗎?“他問
我簡直好笑,看來他是要一走了之咯。
”不知道!!“
”其實小孩吃個飯花不了幾個錢“他說
我無語!
“你父母在你身上花了多少錢,你知道嗎?”我問
“不多,沒有花什麽錢,就是出來讀書,花了點”
我還能說什麽呢?!一切語言都是慘白的不是嗎?!就他法定的那點撫養費連小寶發那份房屋貸款都付不起!就不要說吃飯,教育及其他了!
一個完全沒有感恩,甚至是對自己父母的人,人類的語言已經無法形容了。唉,就算是喂了狗吧!
末了他居然加了句“禱告吧!”
我真是提壺灌頂了!!!
建議你,如果他不給錢,離婚協議上他就必須放棄一切孩子的權利。和他今生來世永不相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