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於明白了,原來他隻是說說而已。給我下了劑猛藥,自己全身而退了。
他正在努力地“使”自己“想回頭”。按照世俗的看法,他認為我們根本已經不可能,能不相互憎恨就不錯了。所以,不要抱什麽希望。再說我們已經毫無關係,都是自由的人,不要幹涉彼此生活為好。
想想他當時在法庭硬拉著我,開口說“xx,我錯了,我真的錯了,我們複婚吧,我想回家,我想孩子。”整個就像一個笑話!
折騰了一個月,就是個騙局!!
我也何苦認真,這種人避之不及。所以有時候自己作踐自己,無人可救啊。。。唉,可憐我的寶寶。要不是為了他,我也不會遭這樣的罪!
人在做天在看,賞賜和懲罰的不在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