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過去一個星期都在思考的問題,上個月也就是四月十四日,老爸在睡夢中駕鶴西去,兩個弟弟手忙腳亂地,處理他老人家的後事,八十九歲差五個月就九十歲的老人,無病無痛一覺不醒,也是福如東海了。
我們家三位老人;爺爺、奶奶、外婆、同葬在一個墓園,老爸的最後歸宿,也就理所當然由這家墓園處理了。夫妻二人總是先離去的一位比較有福份,當年也是爺爺先走一步,奶奶就預先留了他旁邊的位置,這次老爸先去,老媽也預先買了他旁邊的位置。
隻有外婆一人是單著的,現在想來我有那麽一丁點兒的後悔,為什麽當年人都去了她老人家的葬禮,卻忘了預先買下她旁邊的位置,我們家人在處理身後事這一點上,觀點出奇地一致,我們都相信土葬。老爸的葬禮結束後,我們家一窩蜂搶購了十個墓地。
如果我連最後這撥同齡人都錯過的話,那才是形影孤單的開始。記得那年去貓王的故居參觀,天王巨星家的占地麵積相當大,屋裏的金唱片貼到了天花板的高度,屋外還停放了一大一小兩架飛機,突然我就看到了他的家庭墓園,與家人葬在一起的墓碑上刻著濃濃的親情,我的心有一股莫名的感動,我的雙腳再也挪不動了。這樣一幅永恒的畫麵,就一直深藏於心底,實在是太令人羨慕了。
在房價高企的今天看墓地價格,簡直就便宜得不要不要的,為什麽我會有一點點的舉棋不定呢?因為我家閨女和我家領導是極力反對的,領導表態說他如果先化了灰後,我去哪他去哪。閨女的回複更高冷,你自己的身體自己拿主意吧,我其實更想聽這倆說這是個好主意之類的話。
這倆一個ABC另一個CBC反應也是出奇的一致,我想我和他們真不是一夥兒的。為什麽會對土葬情有獨鍾呢?小時候在南京的老宅子裏,曾祖母的一口柳木棺材停靠在角落裏,六七十年代破四舊都沒人敢動,一大家子大人小孩兒誰會不知道,人死之後必須睡在棺材裏才能入土為安的。
我是一九八O年的加拿大公民,我來美國是為了靠閨女近點兒,將來離開這個世界,我還是希望落葉歸根回到那個叫Oakville的地方,隻不過多加一點兒飛機的運費而已,我們這代人最後長眠在地下互相有個照應,在有生之年來看一定是最大的安慰。
不管怎麽樣經曆了2020年,人們對生死的看法有了不同程度的改變,能活下去當然是最好的,生老病死也不是最壞的結局,提早安排一下身後事,又有什麽不吉利的呢?
我的按摩師談了一點兒他獨到的見解,他認為火化的處理無疑是,徹底斷了投胎的路徑,一個人的肉身雖死,魂與魄是不死的。這裏我能不能理解成,如果對親人依然有牽掛,就還是別把自己燒成灰,這點上我蠻認同他的。
有點沉重但又不得不考慮的話題,魚魚家人考慮周到,
的確,大多數人都是事到臨頭才去考慮。
不管身在何處,我相信靈魂最終會和親人們在另一個時空相遇。
1. 大富大貴之家, 例如 Bob Hope, 可以花大錢葬在California的Mission裏麵,流芳百世。 普通人很難做到。而且Bob Hope家族的墓地參觀的人絡繹不絕,鬧騰。
2. 普通人要買墓地,子女輩兒的還能來看一看,孫子/孫女兒輩兒的,大比例不在一個城市工作,來看是幾乎不可能了。
3. 一個人,(或者一家N口人),能不能葬在一起,真是未知數。 我有朋友回中國去就再也回不來美國了。 人算不如天算。
4. 我父母的意見是:火花,灰撒了。
我們能給孩子的愛,最大限度體現在,不給他們添麻煩。
我們能給自己的幸福,是按照自己的意願,活到生命的盡頭。
我們短暫的生命裏,會有一個燈塔般的引路人,等在最終的原點。
墓地是在人世間最後的房產,貴也好賤也罷,有一個港灣停泊盡顯主見。
不論自然死亡還是突然死亡,對於年輕人來講都是不知道如何處理的,需要專業公司做,那麽就存在找哪家公司,費用是否合理,服務質量,等考慮,這對剛剛失去父母的年輕人是極大的壓力。兩年前影片farewell走紅的時候,小小老大正好趕上姥姥病危,她說看了電影就是感到有直接聯係,情緒上走不出來。讓一個還在上本科的孩子想這類事情是很殘酷的。
如果火化,以後有機會買墓地安葬。但如果土葬,就必須先有墓地。
人死後的事項大致有三項,如何把屍體從外地或者外國保存然後運回來,如何進行葬禮,和在哪裏埋葬。這三項內容有可能是不同公司的服務。我們處理了其中兩項,付錢讓身後的事情有著落了,萬一出事,比如飛機失事,孩子隻需要一個電話,全世界不論你屍體在哪裏,都會被儲存和運輸回來,這其實就是一份保險,費用不高。
墓地也已經買好,屆時隻需要墓碑刻字,但不需要再有任何費用。唯獨沒有買的是葬禮服務,畢竟正常情況下至少還能活三四十年,到時候葬禮風格很可能不同,或者孩子有不同想法,再有這筆錢是小錢,也不會漲多少,無所謂。
墓地其實就是一塊地產,一旦買了就是永遠,包括下葬刻碑等全部程序,和永遠的維護,都是同一筆錢。據介紹這筆錢大致每十年漲一倍。假如因為什麽因素不要了,就與賣一塊地產是一回事。
對於第一代移民來講,孩子沒有大家庭,孩子在父母死後可以在特殊日子尋求家庭affection的方式主要就是去父母墓地看看,保持回憶,比如生活不順心了想對父母說。因此墓地就需要選擇在大城市附近,使得交通方便,畢竟孩子未來可能在另一個地方生活。而且也需要有曆史意義,比如是孩子曾經生活過有記憶的城市,這種墓地處在人口密集地區,一般維護的很好,當然也就比較貴。
夫妻合葬墓地是你給孩子留下的最好的最後禮物,最極端情形是白發人送黑發人,孩子是可以與你埋葬在一起的,這可能是唯一的慰藉。
任何有孩子的父母都應該在保險箱裏有一個red folder,裏麵有所有孩子需要知道的財政信息和律師聯係信息,再有就是事先立好living trust,這是遠強於遺囑的。孩子可以在獲得你的死亡證明後一周內在法庭完成所有繼承,而不是一般需要的半年和上萬的法庭費用。
更不需要交遺產稅(假如你的遺產數量到了交稅水平的話)。遺囑是關於遺產分配,但不是關於繼承手續。
當一個曾經的文盲童養媳,閃閃生輝躺在鋪滿玖瑰花叢中,此情此景~~
試想想又有誰能抗拒這樣的人生謝幕?謝謝來訪
早早計劃好自己的最後歸宿也挺好。
Oakville確實不錯,每次到那裏,都感覺能量很好。奇怪的感覺。
我可能說的跟你叉開了:),想你老父親這麽離開的應該是難得。
我舅老爺也是突然離開,就是80多歲的有一天,低頭到床底下找東西,一下子倒了,就結束了。那是個一輩子放生、行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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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這樣的,最近看了一些視頻,以及一些人談的經驗。對生死問題扭頭看了一下,有了新的理解。
發現道理很清晰,就是說,普通人去世,基本上是沒有主動安排,所以都是多少被動走的。
不是主動走的。好人、福報高的人,可以非常安詳地離開。但畢竟不是完全主動、可控。
而實際上,人可以主動安排怎麽離開,就是所謂的修行。而且據說還隻是修行的一小部分。
主動安排後,就會發現,沒有人真的死,隻不過是靈魂離開了這個肉體。要是修好了,想見哪個親人都可以,不過會發現親人很多,不止這一輩子的親人。
說不定觀音菩薩和孫悟空以前也是親人呢,想看看他現在怎麽樣了,就駕一朵祥雲,"走,去看看悟空怎麽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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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動安排墓地、身後事;和主動安排自在離開。都是主動,兩方麵可能都要。
我是聽說的,但是覺得很有意思,給大魚報個信兒:)
我對那些能預知時日的人比較感興趣,到時間安排好後事,說一聲,走了。
就走了。
方知生死不過大夢一場。
為什麽不呢?:)
還是印度有意思,不燒成灰,沒有另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