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家裝故事(37)
砸牆?還是砸錢?(下)
之所以將“砸牆”的話題當話題,是因為它在翻新工程中幾乎難免。而這難免的工程又難免的遇上不同的施工者,也就難免的出現完全不同的呈現:或是巧妙地改造,或是隱患的結果。
多年的施工經曆,特別是每次的有償評估,都會讓我碰到這樣的問題,或者聽到相關的故事。太多故事都在重複著同樣的錯誤,隻講一些代表性的故事與大家分享。有一些冒失的砸牆是因為不知而為,表現在屋主不了解後果而要求效果,業者“以滿足客戶需求”為由聽之任之,不負責任。另一種情況是明知故犯,業者明明知道在拆除一堵牆之前,必須通過看圖,或者檢查的方法確定此牆是否可拆?如何拆?需要什麽前置措施?但是屋主的一句“不是承重牆,可以拆掉”的話就讓他們以為可以放心的幹了。豈不知,施工的責任完全是由施工者自負!屋主的那句話在任何時候都不會為這個錯誤分擔任何責任。還有甚者,就是施工者忽悠無知的屋主:沒事,拆掉沒事!真的沒事?還真沒聽過哪家裝修把房子給拆塌了。但是,裝修以後房子開始變形,裂縫,門關不上,甚者整個房子出現鍋狀塌陷。地坪高度落差高達3英寸,甚者寫字台邊上的輪椅回自己滑動的案例,我卻不是聽見而是親眼所見!以上案例隻有極少數部分是因為建築商的責任出現的“原裝”錯誤,更多的情況是在後期的裝修過程中,不良拆除以及不合適的結構改造造成的。麵對以上的境況,你要說聲“沒事”。那得需要天大的肚量和海量的無知!
最難忘的一棟住宅翻新,在我前去評估的時候,前屋主依然住在哪裏,亂七八糟的家具以及厚厚的地毯,讓我沒有看出來地麵上隱藏的巨大隱患。當房屋做了交接並且搬空之後,當我們按照要求把所有地毯拆除以後,用肉眼就可以看出樓上兩個臥室之間的地麵顯低,打激光儀測量的結果是中間部分與邊緣部分的落差將近3英寸。直覺告訴我,中間的承重牆曾經出過問題,經過進一步的拆除,我們發現樓下的承重牆被前屋主拆除了,目的是讓整個廳變得大一些,這是多少屋主的共同想法呀!回到樓上,就在同一堵承重牆上,女屋主要求當時的施工者拆掉了幾乎整棟牆體,開了一個無比大的門洞,做了一個超寬的通體衣帽間,並且裝了四扇鏡門。別以為我可以穿越,但這是真相,不是我推測的真相 ,而是那個前前屋主親自告訴我的!為什麽我知道她是“前前屋主”呢?因為,有一天,我正在廚房地上貼磚,突然有一個猶太婦女走近我們的工地,她滔滔不絕的給我說:我就住在附近,好像看見這個我曾經住了好多年的房子在裝修,我就進來看看,你知道嗎!這個大大的衣帽間就是我設計的,這個牆上點綠色就是我選的,這個一樓大廳也是我讓他們改的!在那一刻,我知道,前屋主住了十幾年,幾乎沒有做過改動,甚至那十幾年間,都沒有刷過牆!我終於無意間碰上了這個“罪魁屋主”,忍不住給她說:你知道你的這些得意改造導致了什麽結果嗎?你知道你讓現在的屋主付出了多少代價嗎?我起身給她講了相關的道理,提供了相關的證據,她聽完後嘴裏不停的說著“我的天呀 “!就急速離去,再也沒有見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