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馬雲的"結婚為了生孩子"言論引起爭論,我是讚同派!當然,結婚的功能不止這一個,但是這是最重要的一個。
結婚這件事在人類社會發展過程中不斷的演變,從母係社會,男人的三妻六妾,一夫一妻,乃至於不婚同居。人們都在從不適應到習慣。我們小時候國內有非法同居一說,不知道現在法律是怎麽說的。
在母親節到來之際,我更加覺得婚姻家庭孩子對我來說是首要的,事業有成是錦上添花,反過來對我來說不成立。這是對我個人而言,不是對所有的女人。
現在的年輕人很多持有打算生孩子再考慮結婚的想法,我也很理解,而且有點讚同,重活一回我也可能做這樣的選擇。隻是我太喜歡孩子了,要早點生孩子早點結婚!不可能跟一個男人瞎混不產出。
生孩子不結婚行不行?我最早接觸這樣的事情是在90年代初,在瑞典留學的時候,我家鄰居是一對瑞典小夫妻,兩個孩子,一兒一女,他們從來都互稱對方同居者,而不是丈夫妻子。當時我感到非常奇怪,後來見多不怪,也明白了一些人是為了福利,財產的原因,或者根本就看不上那一張紙的作用。
不過我認為人要想過好普通人的日子,非得夫妻誌同道合才能完成。何況生孩子很容易,最難的是養孩子,至於放飛孩子之後的生活,我也能理解夫妻解體,各奔東西的結局,畢竟人的壽命太長了,今後有和一個人要攪合100年的可能性都有,想想有點犯怵。
在人生的長河中,說不定將來的模式是分久必合,合久必分,戀愛結婚生孩子養孩子離婚單身戀愛結婚養孩子的循環。
我之所以說上了年紀還養孩子(不是生孩子),是因為很多人都養寵物,我一向覺得寧肯養孩子也不養寵物,如果無所事事,精力旺盛應該再養育孩子(起碼可以在幼兒園工作)。
過去是養兒防老,現在這種觀點過時了。人的壽命延長,大家都七老八十甚至一百多的,到時候誰養誰還不一定。
腦洞大開的瞎侃一通,收到三個兒子的鮮花還是感到非常幸福!
每年的母親節,他們都告訴我,我是他們最好的媽媽!
讚同你的觀點,結婚就是為了生孩子,否則結個啥婚呀,純屬沒事找事。
瑞典和其他一些歐洲國家也許都有common law marriage,法律上也保護他們以及子女的合法權益,所以老百姓敢不結婚就生娃養娃。但美國和中國沒有common law marriage這麽一說,所以各位女性不僅是出於對自身的自愛和尊敬,也是對自身利益與兒女利益的考慮,養娃必須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