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 (91)
2016 (133)
明天是情人節,今天在店裏看到有各色各樣的玫瑰花在賣。我自己看著這些花,非常的愉悅。在濃烈色彩的玫瑰花堆裏,看到了幾束紫色玫瑰花,我第一次見到這樣顏色的玫瑰。淡雅無比,沒有紅玫瑰的熱烈,確非常的高雅!
我給自己買了一束!
我很少因為喜歡而買東西,都是因為需要而去選購。對於商品的選擇也是以實用為主。最近聽了《斷舍離》,就更是覺得自己了不起!
我很不理解那些買買的人,尤其是一擲千金買大牌的人。
一個朋友對我說,你身上沒有名牌,有人會瞧不起你,覺得你不富有。我覺得富有的表現不在於身上的衣服,手裏的包包,腳上的鞋,在於你是否衣食無憂,孩子省心,老人家身體健康,高朋滿座,事業順利!
我家老大比我還要務實,問他有沒有打算給女朋友買禮物,人家說他倆都不過這種節!
看來我還沒有脫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