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西安輕工供銷公司(現西安福泰公司)職工私人住房被原公司領導非法無償占用20多年——公理何在?天理難容!
我母親是原西安輕工供銷公司職工,曾於上世紀80年代在單位分配到一套25M2(建築麵積)住房。事情是這樣的,當國家實行房產改革時,該公司根據我母親的工齡和住房麵積將當時銷售科長張傑的住房(麵積稍大一點)分給了我母親,同時又將當時任該公司副經理康邦傑的住房分配給了銷售科長張傑,由於我母親的住房緊靠當時辦公室主任職省智的住房,所以就將我母親的原25M2的住房分配給了職省智,而康邦傑則在公司新蓋住房重新分配一套住房。但誰知道康邦傑拿到新房後不肯退出原有的住房,並馬上將原有住房給了他的兒子,這樣原公司的分配方案就不能執行下去了,這也就是說張傑拿不到康邦傑的房子,我母親拿不到張傑的房子,但職省智這個當時的辦公室主任堅決不幹,他想盡花招騙取我母親的鑰匙,強行丟掉我母親的家具,自己一家就這樣搬進去了。為這事我母親上各級法院打官司,一打就是20多年,最終省高院判決由省高院出1萬元,原供銷公司出1萬元,職省智本人出7000多元給我母親作為補償,然後讓我母親把這套住房讓給職省智。當我母親接到這個調解結果後,她哭了,她不是為了錢少而哭,她哭的是為何省高院出這筆錢,為此,我母親堅決不同意這個調解結果,她覺得法院判決不公道。
我母親打這個官司絕不是為了錢,當時為了請律師都花了1萬多元,她是向這個世道上的腐敗和不公進行挑戰。但不幸的是,直到她去世都沒有打贏這場官司。這次我母親去世我回國奔喪,看到了這本住房產權證書,是由西安房產部門發放給我母親的,我心裏很難受,我不能理解為什麽我母親的私人財產被他人非法占有多年而得不到合法的保護?這公理何在?天理何在?在中國已經實行物權法多年之後,我母親的私人財產在中國為何得不到合理的保護?我母親這個50年代畢業的大學生最終成為上述兩位黨員幹部(指康邦傑、職省智兩位)的犧牲品,我很不理解!我想給我母親討回一個公道,還司法一個公正,以告慰在九泉之下我母親的亡靈。
以上事實已經很清楚了,我強烈要求:歸還侵占我母親周鳳藻的該房屋。
附:我母親的房產權證複印件1份,供法律借鑒。
申訴人:周鳳藻的兒子
2013年8月10日於澳大利亞墨爾本
電子信箱: jianying713@hot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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