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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發現寫博客大家互相鼓勵特別有用,即使不得見麵,但精神上照樣可以溫暖彼此。
昨天好幾位姐妹加入“每天精致10分鍾”隊伍,早上我立刻雷厲風行地把洗手間的台麵擦得光可見人,花了隻有幾分鍾的時間,之後得意洋洋上班去。
昨晚又象探照燈一樣仔細審視了一下衣櫥,發現下一步可以做這個整理。
女人的衣櫥,其實真的代表這個女人是否精致呢。
之前我的衣櫥裏衣服很多很多,但90%基本都不穿,光擺在那裏當個樣子。
某次我老公實在忍無可忍拿起一件衣服問:“這件衣服是什麽時候的?”
我喏喏說:“大四的。”
老公問:“你現在還穿大學時候的衣服嗎?”
我說:“不穿,看著是個念想。”
他立刻替我下決定: 扔!
又拿起一套衣服,問:“你回國為什麽買這些奇形怪狀的衣服,買回來沒見你穿一次?”
我說:“當時覺得很好看,可是回來一穿,覺得自己特別象螞蚱,還是那種很老很老的螞蚱。”
老公毫不猶豫地把我的螞蚱皮扔掉了。
等他把我所有衣服揀選完畢,我哀號一聲:“我本來靠著衣服量撐門麵,你這一扔,我拿啥掛衣櫥啊?”
他說:“你都不穿你撐什麽麵子,每天看著它們,你不嫌煩啊!”
管它煩不煩,那次我的衣服驟然少了很多。
這一次,我估計如果再整理一次衣櫥,隻是把經常穿的衣服掛起來,我的衣櫥就真的會空空如也了。
衣服少也有好處,就是早晨起來選起來很容易,隨便拿件衣服就可以了。
記得看過一本關於整理的書,說你要留著的衣服,應該是你對它充滿了愛的,帶給你無比的愉悅,讓你願意穿著它。
之後我默默站在衣櫥裏,想找到那些我特別特別愛的衣服,居然,居然,居然,沒有找到。
衣服嗎,今天喜歡明天不喜歡的,哪有長久喜歡的?
有人說,女人對衣服的感情,就跟戀愛一樣。今天跟這件衣服熱戀,明天可能失戀,或者對那一件衣服長久愛戀,一直都鍾情不已。
這些感覺我30多歲還有過,看見美麗的衣服喜歡得走不動路。
現在真的沒有了。
所以如果拿“隻保留你最愛的衣服”當標準的話,我的衣櫥估計一件衣服也不剩,隻好穿皇帝的新裝出門了。
可是衣櫥真該整理了,很多衣服掛在那,一次都不穿,礙眼啊。
我的標準幹脆改為“一個月內穿過就留著,沒穿的,通通打包收起來。”
今天就開始執行。
有人說過,一個女人,如果衣櫥幹淨整潔,隻保留必需品,那麽她本人也一定幹淨利落,做事灑脫,絕不拖泥帶水。
這話誰說的?
我說的,哈哈哈。
我要當一個幹淨利落的大好中年人。
每天早晨起來,不花超過一分鍾的時間選衣服,別人走進衣帽間,會感覺這個女人清爽幹淨。穿衣品味這東西,一天兩天提高不了,但衣服的質量和數量,還是很容易達標的。
我的衣服現在已經分類了,褲子,裙子,上衣都是分開掛的,現在隻要把不需要的東西拿下來,省幾個衣服架子而已,整理的時間應該不需要超過兩小時。
另外,很重要的是,需要整理內衣。根據收納專家建議,鞋盒子是非常好的東西,可以拿它來裝各種衣物的。我要把內衣好好整理一番,之後再買一些新的回來。
精致,從內衣開始。
學習了很多實用的生活概念,非常感謝!
不過飛飛此文給了我很大的啟發,我的鞋盒子數不清,都沒扔,這下可派上用場了。謝謝羽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