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剛開始發博文《不讓舒淇們穿上衣服的男人》時有妹妹上來誇我俠女。當時我就有點傻,俠哪個?說話而已嘛。
後來又有姐妹發信告訴我說支持我。我又傻,支持就支持,直接博客裏講不就完了嗎?
再後來又有姐妹發信給我表明她的立場,匿名請我替她貼出她的想法,我最開始很猶豫,貼還是不貼,真是個問題。很明顯,最後一句話一定會再次得罪秦先生。我可以跟她道個歉選擇不貼,大家和個稀泥算了。
但是,這兩日在我博文留言的兩位男士用另一種方法給了我勇氣:一個開始用很難聽的話形容女性的,另外一個把性行為動作直接寫到回複裏。還有一位同學苦人不哭說話也不太雅,但我能感覺到他心裏其實是很珍惜女性的,有一顆珍惜的心,話粗糙一點沒關係。也就是說,說點不雅的語言無傷害,但拿身體器官欺負人就顯出人品來了。
敢用男性器官來羞辱女性的,就真以為這樣會把女人給嚇住嗎?
斷然不會。
關於秦先生,我雖然不讚同秦先生的觀點,但我誓死捍衛他言論的自由,我自己也堅定地維護自己表達立場的權力。而我之所以還花力氣寫文章,去他博客與他爭論,是出於對他的尊重。我隻與可與之理論的人理論,對不可與之理論的人根本不屑於顧。
最後,我想推薦幾本書,《茶花女》,《紅字》,《失樂園》,《男人這東西》。這裏麵尤其是《紅字》,很適合基督徒讀,我大學時候讀過英文原著,記得當時掩卷歎息,還落過淚。
其實我很少介入任何爭論中,來文學城寫博客也是最近兩三年的事,我把所有精力都花在寫夫妻關係親子關係上了,寫了關於男人的,也是替大叔說話,內容可參見博文《大叔大叔你想要什麽》。寫了關於女人的,更要替女人說話,內容可參見《女人想要什麽》,我希望兩性之間彼此理解差異與不同,夫妻在適度了解一些簡單心理學的基礎上能夠更加愛彼此,也給我們的後代提供一個好的育兒環境。
這次我寫這麽有爭議的話題,實在是因為我不希望有人總是以“為女人好”來教誨女性,其實好幾個性格柔和可愛的姐妹都跟我表達過對類似博文的反感,我是其中之一。
男人與女人之間是需要互相理解互相尊重的,男人第一需要是被尊重,其實女人也需要被尊重。女人第一需要是被愛,其實男人也需要被愛。尊重與愛是基礎,沒有了愛,這世界將一片荒蕪。
下麵是我替這位姐姐貼的留言。我用藍色的字在後麵試圖做回答,對錯與否不重要,隻代表我個人立場。
下麵是留言的分界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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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造人時,並沒有要人穿衣服,人是在受了蛇誘惑後才穿起了衣服。
舒淇脫了衣服,該不該被人或者上帝原諒呢?我不知道,但是我有幾個問題:
1。為什麽沒有人責怪那些同樣脫了衣服的男人們呢?
2。為什麽沒有人責怪那些拍照別人脫衣服的人?
3。為什麽沒有人責怪那些看別人脫衣服的人?(有人說看戰爭片不等於支持戰爭,我說這個比喻不對稱,因為戰爭片可以公開看,三級片卻隻能私下偷著看。)
人的原罪之一就是喜歡欺負人,而女性則是更容易成為被欺負的對象。
我覺得這個世界上根本不應該有三級片,但是我說了不算。通過拍三級片賺到大錢的,肯定不是舒淇們。將矛頭對準舒淇們,有點柿子專揀軟的捏。
別管有人覺得舒淇配不配得到愛情,事實上是黎明曾為她自殺過,而且在中國或國外願娶舒淇的也多得是。
請不要以“為女人好”為由而常常批評女人。如果有一個女博主以“為男人好”為由而常常批評男人,男網友們又會怎麽反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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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嚐試回答一下這位姐姐的問題:
1)我不知道,大家貌似都接受一個事實:女人才是禍水的根源,沒有女人的引誘,男人就不會犯罪,否則何至於《沙漠之花》電影中要給女人施割禮,多少女孩兒因此感染而死。不知道什麽是給女人施割禮的,請找出來那部電影看看。--注:《沙漠之花》雖是電影,但女主真有其人,是真人真事。
2)我也不知道。但可以嚐試替拍照者回答一下:你既然不要臉脫了,我就要拍你個不要臉的,我拍的有理,我一邊享受看你脫,一邊罵你賤,這感覺怎一個爽字了得。
3)我還是不知道。但答案跟1差不多,自古女人是禍水,引誘男人來犯罪,你不見某些強奸犯的供詞就是我強奸她,因為她不戴麵紗,露出身體,引起我的欲念,所以是她錯,我強奸我有理。
--後續:後來有一位拿器官出來說話的網友,承認他是女性,良家婦女!我是多麽跌破眼鏡啊,良家婦女這樣說話,滿嘴跑器官,是誠心黑我們良家婦女的嗎?
我終於明白了,那麽多女博友關了博客回複功能,怕的就是滿嘴跑性器官的人出來髒地方。
對此我是這麽想的,出來用語言秀自己動作片的,丟的是自己的人品,可以接著出來自己裸奔,大冷的天,小心別凍壞了。
樓下的那位姊妹說的對,"一千個人讀哈姆雷特就有一千個哈姆雷特。" 每個人從生活中, 書本裏學到的東西不同,看同樣一個問題自然就有千差萬別的結果,有的人容得,有的人容不得。我們不會要求別人有一顆包容的心,但我們也不接受那些強加給我們的惡言惡語。我們也是會罵回去的,髒話誰不會說? 辨的越多, 眾人也好,自己也好, 總是能寬容的人越明了。觀點對錯有時重要,有的時候也不重要。為什麽呢? 明白的人自然知道哪些人是該可憐的。。
我不知道你說的哪篇博文,更無意引起任何ID的紛爭,有內傷的不是我,你沒看我今天還活蹦亂跳出來貼照片,有內傷的人根本連說話的力氣都沒有,也不是任何你看的什麽博文。
最後謝謝你誠懇的討論。
哎,親愛的飛飛,博客的好處是人人可以暢所欲言,隻是文字的劣處在於容易產生誤會。難怪有人說一千個人讀哈姆雷特,就有一千個哈姆雷特。當時我的評論並非針對你或是其他個別的人,隻是泛指而已。當時我要表達的是做人做事無愧自己的良心,那麽從頭來過又是好男好女。我再次為我的評論裏麵得罪大家或是讓大夥兒誤會的地方鄭重道歉。我也有我的血氣和個人的自義在裏頭,今天小兔兄長的博文語重心長,讓我警醒。我是女的,其實究竟起來,也許稍稍比你小那麽幾歲也未可知,哈哈。不過我從小在受家人朋友極其嗬護的環境下成長,看事情比較單一。現在雖然也見識了些人和事,也受過不少打擊,但是總體而言還是比較“愣”。雖然我是女性,也當然不可避免地傾向於我的性別,但是我承認也許有些姐妹的遭遇是我無法想象或是體會的。我知道男女有別,女性的心思的確更敏感更纖細,而秦先生是典型的男人思維,很多細節如果不實實在在說出來,他大概是聽不出來什麽的。當然我堅決反對爆粗口,男女都一樣。但是真的被罵地很難聽,這事還是要提出來的,但是大家好好說,最好我們以情理服人。今天早上我也看了另外一個博客的博文,不知道這個是不是就是你說的姐妹。我其實沒看明白,也許是那位姐妹有些誤會了。但是還是那句話,網絡的確是很容易讓人誤會的地方,如果碰上這樣的事,不妨朝最好的方向去想這件事,因為這事容易內傷,而對方是無從曉得的,所以還是朝前看,往好的一麵去想比較能夠排遣。再次祝你生日蒙恩! 再說一句,看到文學城裏有不少基督徒真是件讓人高興的事情。讓我們做能讓人和睦的人吧。
說來說去,其實就是希望有人對那些有巨大汙點的女孩子恩慈些。
貼那個問題的姐妹,我保護她,我尊重她,想想看她連ID都不露,為了什麽?因為害怕。
我至為心疼女人,《沙漠之花》電影讓我至今想起來都流淚。
最後我說句心裏話,我對上帝非常敬畏,你一跟我說跟人認錯跟神道歉那種話讓我很難受。我不想八卦,也不願多說,但這是我自開博以來第一次與人如此爭論,不到萬不得已,我真是不肯為之的。
另外關於你帖上來的姐妹的問題,我以為她有些誤會了。當時爭論的焦點在於舒淇們,所以並沒有提及那些在幕後的人或是男人,他們當然難咎其責,惡果是大大的。至於那些偷偷看三級片或是A片的,他們不僅得罪了自己,也給他們的家人帶來不幸的後果。但是若是停止了,那麽就譬如昨日死,既往不咎了。我從未看過三級片或是A片(當時是沒興趣,現在知道這個是犯罪),我沒問過我先生,但我知道他現在沒有。我知道每個人都有過去,但是這個並不妨礙每個人努力追求聖潔,跌倒了不可怕,繼續追求就是。聖經有言,我靠著那加給我力量的,凡事都能做(到)。
另看到你的新帖,祝你生日快樂,生日蒙恩!
一種就是愛之深, 恨之切。現在舒淇的越成熟, 對比多年前的行為的反差就越大, 對追求完美的人來說,也就越發的怒其不爭, 你怎麽就可以把衣服穿回去了呢? 要麽就是你怎麽可以脫衣服的呢? 倒是對那些幫凶逼迫的和圍觀叫好的視而不見了。
還有一種就是讓自己站在道德的至高點上,居高臨下的來批判, 糞土當年舒淇的行為。我看到過有人說過這麽一個說法, 小人物的快樂是什麽? 小人物的快樂就是常常把自己幻想成大人物。可笑嗎? 一點也不。 在批判別人的時候,不自覺得把自己當成上帝或上帝的使徒, 又或者是聖賢的門生, 雖然是無意識的, 但行為就是這樣。
哪有人一直盯著別人的過去不放棄的? 連聖人們都不會這麽做。所以對那幅裸體牽腸掛肚二十年, 始終解不開那個情結的人, 真是一個可憐人的可憐心。
還有一些人有些別的心思,懶的去想那麽多了。
對人可以聽其言,觀其行, 不要妄言去judge 了。我們又不是紀委的, 也不是宣傳部的, 操那麽多心幹嘛。
我們可以討論,爭辯, 但不要踩人了。
講一個真實的故事。在7-8年以前,在深圳到北京的飛機上,身邊上一個女子在邊打電話邊哭泣,她很傷心。她年輕,非常美貌。過了很久,她還在哭泣。我忍不住開始問她,有什麽不舒服什麽的,她有點恍惚。開始給她講一些故事笑話之類的,安慰她。她平靜以後,交換了名字和電話。我到北京下飛機的時候,她神情恍惚要跟我走。我知道他要坐同飛機去哈爾濱。我勸了她之後,她留下等飛機了。後來聯係了幾次,覺得她情緒有點不正常。聯係很快就斷了。今年,我在網上看到一篇反腐文章,提到一高官犯罪案例,是深圳高官如何從東北的新聞部門調美貌女主播到南方玩弄,欺淩。同時提到了她的名字作為受害人。時間和地點基本吻合。我的感覺是這樣的:作為新聞人,居然沒有一點職業良心,保護受害人。這樣的新聞會象一把刀一樣,再次傷害受害人。她是一個無辜和無助的弱女子。她被欺淩之後,沒有地方可以報案投訴,7-8年之後還把她的真實名字公諸於眾。她會有怎樣未來?有時候覺得,我的法國朋友說的對,中國文明還在黑暗的中世紀,還沒有對人的基本尊重。有時候覺得,連一點人性的基本概念都沒有。
歡迎拍磚,估計沒有時間回磚。見諒。
上帝造人的時候,人的每一個器官都是美的,所以上帝沒有必要叫人穿衣服。
後來蛇來了,把亞當和夏娃給騙了。把最美的給弄醜了,結果人性也扭曲了。
過了幾千年,人才開始明白了一點,才開始歸真一點。不是所有的人全明白的。
舒淇是美的,脫和不脫的她都美。舒淇是自由的,她愛誰,那誰一定幸福,哪怕是暫短的。
我不認識她,要是我認識她,一定會保護她。就像男人會保護一個女人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