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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玲遠誌明

(2015-01-15 06:29:30) 下一個
這幾天鋪天蓋地的全是報道。
說實話,論情感,我是傾向於遠誌明的,讀過他的書,看過他的博客,從中受了不少益處。
對柴玲,我2010年前後聽到她一些錄音,前兩天讀了她寫給“天安門”母親的信以及丁子霖的回應,也讀了她前夫封從德就柴玲所著的書的內容的一些回應,對柴玲所說的話以及個人誠信,確實有懷疑。
這種懷疑放到遠誌明強奸柴玲這件事裏是不是合適?
從理智上來說是不合適的。
也讀到一封呂牧師的信,他曾經應遠誌明之邀做調停人,結果是遠誌明一個版本,柴玲一個版本,呂牧師沒有辦法找到合一版本。
我覺得這件事情應該訴諸法律。
今天上網查了一查,好像已經過了訴訟期。
又查到十三名牧師聯合聲明要求遠牧師參與測謊,還清事實真相。我想,遠誌明在將來會有回應,這件事情還遠遠沒有完。
我自己,是反感柴玲的,所以看到柴玲的信以後沒有對柴玲產生同情心理,到目前對柴玲的指控非常懷疑。
實話實說。
就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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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 ()評論 (3)
評論
icegene 回複 悄悄話 您二位理性清醒,那些牧師很糊塗。
首先,照C的版本,事件本身是刑事案,C不同意Y版的民事糾紛。既然預定刑事案的構架,就是世俗法律的處理範疇,教會和牧師怎可主導刑事案件的判斷審定?!因此那十三牧師要求Y測謊就是胡鬧。
其次,無論C是主觀或潛意識,其聲明的饒恕程序---兩個牧師見證人前認罪,賠償,獲得饒恕---給人的印象就是將自己的意願與聖經教訓摻和起來,直接影響旁人對其饒恕誠意的判斷,更不用說當事人。此案目前無人證物證,如果當事人不想承擔刑責,怎可能在請的見證人麵前承認C版認罪?
第三,教會方麵能做的有限,目前對C隻能安慰開導,C自己決定either let it go 或訴諸法律。目前看C單方麵的饒恕有困難,當然也不必要,畢竟不是耶穌-耶穌的饒恕是人正要求殺死他時;教會對Y也隻能是勸導安慰,有則主動向對方認罪,無則求主安慰。
第四,此事(無論哪個版本)在公眾麵前提出對雙方家屬都是很大傷害,本應私下進行,教會牧師更不應跟著鼓噪,參與見證的兩牧師也不應將自己傾向性的判斷公之於眾。證據不充分的情況下除當事人沒人知道真相,即使是當事人,如果精神有問題其認定的真相也未必是真相。如果真的信神,就讓神做個了斷吧!
羽衣飛飛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drdw' 的評論 : 這個是好的,是對的。隻能靜靜看事態發展吧。
drdw 回複 悄悄話 我和你一樣,但也知道不能先入為主,不能感情用事而影響了判斷的公正,所以決定采取高高掛起不作評論的態度.不負責任,是吧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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