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帖為感謝彈指一瞬間及她家禦用費心寫的超高水準人物攝影技術貼而發。
我自認自己在穿衣方麵是沒什麽靈性的。
小時候“愛美”,“會打扮”不算是很正麵的評語。初中的時候,曾經因為用手絹綁馬尾巴被老師當眾批評了一頓。我的死黨大學畢業後去相親,穿的衣服是“她奶奶嫌老氣不要了的”。如此種種,我可以心安理得給自己找很多不會穿衣的理由。
再往後不是不愛美,是不知道怎麽美。
當然愛吃和愛玩都是一直理直氣壯的。
愛玩當然有人作陪,領導一直喜歡拍風光照,我開始時還能有幾張到此一遊照,後來就淪落為跟班的給他端三腳架,再後來幹脆他不跟我玩兒,自己跟一群攝友跑荒天野地撒野去了。
幾張圖作證,一是加拿大Banff,二是挪威,三和四是冰島。
一
二
三
四
得想辦法呀。拍照片我手不穩,對機械我不在行,對取景我沒靈感,但總有一條路可走。
可以讓領導拍人物嘛。
殷勤勸導他說,你看咱們住的地方,沒什麽風光可以拍,你又那麽喜歡,不如拍拍人像?到處都有人,很有趣的事情啊。
領導一點點心動了,開始研究人物攝影。
當然,我就成了禦用模特啦。
當模特之前得先買衣服吧。對服裝,我真的沒什麽感覺,逛街兩個小時後就雙腿泛酸,坐椅子上不肯動,領導負責選怎麽搭配衣服,我隻要去試穿就好。
當然,我一年也逛不了幾次街,領導五星級待遇還勉強算跟得上。
今年秋天我還算有出息的,總算衣櫥裏多了幾件衣服。
既然衣服有了,拍照片留念總要的。
其實平時的我是這個樣子的。
五
一件毛衣,套一個背心,很暖和,也很舒適。
但領導要求我做出很酷的造型。於是我塗了厚厚的眼影,橫眉冷對了他幾個小時,最後領導看大照片時說不用那麽態度凶惡嘛,跟酷不是一回事。
這張還算不那麽凶的。
六
其實這件外套我平時是不太看的,嫌羅嗦,不過偶爾試試不同風格還是很有趣的。
這張呢,很是有滄桑感吧。
七
為了彌補頭一天晚上的失敗“酷造型”,第二天早上接著拍,這次有了點笑模樣。
八
九
十
我很喜歡這件cardi,百搭,跟很多衣服都可以搭配。
正拍攝的檔兒,領導的設備陸續升級了。
來了尼康D810,辦了85mm, 1.4光圈鏡頭,又進了一個1/8000秒同步閃光燈。
頓時覺得闊氣好多呀。
倆土豪驟然覺得底氣十足,再次出擊,我拍,我拍,我拍拍拍。
十一
這是這組服裝裏,我唯一自己選擇的。喜歡暖暖的顏色,這件小裙子,也是我的最愛之一,喜歡它的雅致。
十二
條紋配條紋,試圖撞色撞圖案。
十三
裙子是我喜歡的樣式,很飄,絲巾其實是從一件襯衫上剪下來,自己縫的。喜歡花色和圖案。
十四
這件外套我很喜歡,舒服,暖和,算是一件百搭衣啦。
十五
拍完之後,意猶未盡,準備以後拉著禦四處練練,領導過拍片癮,我過模特癮,各有所得,各取所需,雙贏,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