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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討論很好,你寫的也不錯,大家的回帖也很好。我想最後說2點,然後大家都回到

(2014-03-25 19:33:58) 下一個
攝影的實踐上去,就像小平所說的,停止‘姓社姓資’的爭論。
1。我們所說的攝影的真實性,大體上還是有共識的。就是說攝影比繪畫更能接近客觀事物的外在形態。這種攝影作品在紀實,檔案,資料,新聞,科研等領域是不允許在後期製作上做更改。真實性的原則就是客觀性原則。而所謂的客觀性,就是我們目前假定相信機器的行為,而一切的指標數據都付在照片上可查的。總之,用任何的圖像編輯軟件,對於原始的照片進行人為的處理,都違背了真實性。當然要從哲學高度來討論,啥是真實,那樣對於當前攝壇領域內攝影真實性問題的討論無補,會走進形而上學的泥潭。這點十分同意樓上林先生意見。那種把日常生活中所謂真,或科學領域裏的真,或道德領域裏的真,拿來作類比,也似乎不是科學的討論。
2。對於藝術類的攝影,我們歡迎各種各樣的後期處理,提倡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我們鼓勵作者的創造性。無論是模糊,變形,抽象,超現實主義,擺拍,拚接,刪減所有的一切我們都包容。我們提倡作者勇於突破自己,嚐試不同風格的攝影創作。我們提倡對於自己不熟悉的領域,虛心地學習,不要過多加以批評。我們提倡就攝影就作品進行討論,切忌進行擴大範圍,特別對於作者本人進行評論。我們提倡有則改之,無則加冕。我們提倡言之有物,有理有據,杜絕滿罵,減少無內容的瞎吹捧,當然我們歡迎有趣的,幽默的,善意的開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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