沸沸揚揚的朱令案讓人們為昔日風華正茂、才情四溢而如今滿目蒼茫、病態臃腫的朱令扼腕歎息之餘,也讓人們為殘忍的凶手至今逍遙法外而痛恨不已。其實縱觀整個朱令案的前前後後,通過簡單的邏輯推理就不難斷定誰是凶手。
孫維之所以成為該案的嫌疑人而被公安局調查是因為,一、她有作案動機(嫉妒常常會使人喪心病狂);二、她有作案時機(和朱令同處一室,有足夠的時間和機會下毒);三、她熟悉作案手段(孫維的哥哥出入實驗室如入無人之境不也從另一方麵證明孫維可以隨意拿取劇毒鉈鹽嗎?何況她的研究課題就用到鉈鹽);四、朱令的宿舍在報案後隨即發生了盜竊案,失竊的僅僅是朱令的日常生活用品,更加讓人相信凶手是在銷毀投毒證據,她熟悉朱令的很多生活細節,那麽這個凶手必然是生活在朱令身邊的人。由於這些種種不利因素都指向孫維,她被當作嫌疑人勢必理所當然了。因此,假如孫維如其所辨不是凶手的話,那麽必然有人在故意栽贓陷害孫維。這個人既痛恨朱令,不惜兩次投毒殺害她;又痛恨孫維,不惜處心積慮用鉈鹽毒害朱令以期嫁禍孫維(因為大家知道朱令身邊的人隻有孫維在實驗中用到鉈鹽),真可謂是一箭雙雕啊!那麽是誰如此痛恨朱令和孫維,同時還生活在她們身邊,隱藏了這麽多年卻絲毫不顯山露水呢?試想,如果孫維真的被人陷害了,她必然要向公安說出自己的懷疑,倒底誰有可能陷害她,那麽必然要引出其他嫌疑人。事實卻是,在孫維被公安詢問長達8小時後,此案嘎然而止,沒了下文。試想,如果孫維向公安提供了嫌疑人名單的話,公安怎麽可能不再繼續調查?就算公安不想調查,家庭背景深厚的孫維家族也不可能善罷甘休,憑空被人汙以清白吧?!因此,隻剩下一種可能了,那就是故意栽贓陷害孫維的人根本就不存在,孫維就是凶手!
毋庸置疑,孫維就是凶手!可是人證呢,沒有;物證呢,已被銷毀;還剩下什麽可以定罪呢,那就是孫維當時的口供!孫維在當初被公安調查時,肯定已經承認投毒事實 ,公安才不必繼續偵查,又鑒於其家庭背景深厚,以直接證據不足而終止此案自然是再合適不過了。所以,要把凶手繩之以法的唯一可能就是公開當時犯罪嫌疑人的口供,否則,就隻能將她永遠釘在道德的恥辱柱上了。
其實不必去分析案件的過程,就從她這些年的反映來看,我也認為她就是凶手!!
記得著名歌唱家廖昌永,有一次接受采訪時提到,當他還在大學時,曾被同學誣陷是小偷,偷了錢,當時他氣得都想去殺了那同學,和那同學同歸於盡!後來是他的老師告訴他不值得,他才沒有這樣做。 這才是一個人被誣陷時的正常反映。 可是孫維呢?
我隻看到她左一篇聲明。又一篇解釋,就是不敢和貝等指責她是凶手的人當麵對質,不敢出來麵對大眾,如果一個被冤枉的人會這樣嗎?
如果我是孫維,假如我是被冤枉的,我肯定跳起來把說我是凶手的人咒罵個祖宗十八代, 而且我一定會要去當著眾人的麵和他對質,心裏沒鬼,我怕什麽?!而且誰在網上以真實姓名說我是凶手的,我肯定要去告他,告他毀我名譽罪,要他公開道歉!我願意事情人盡皆知,知道的人越多越好,這樣大家都知道我是冤枉的!
但是如果我是孫維,就是凶手! 那麽她這些年的舉動就不奇怪了,心虛,就隻敢在網上為自己辯解,而絕對是不敢出來當麵對質的。她也絕對不敢去麵對朱令和她的雙親的,一個人是騙不了自己的。
至於她的那個小團體,可能當年就是都希望給朱令一個教訓的策劃團體,知情人。 雖然她們也許沒有直接給朱投毒,但隻有同謀犯才會如此起勁的給孫辯解。一根繩子上的蚱蜢。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此案現在無法公開,未必將來不能公開,一朝天子一朝臣,隻要網絡不死,網民就會追凶不止!
同意你的評論。樓主的說法個個都很牽強。比如動機,說孫維嫉妒朱令,且不說就算是嫉妒也未必會去殺人,我就真沒看出來孫維有什麽可嫉妒朱令的。他們的班主任也說了,朱令是個優秀的女孩子,但是各方麵都比她優秀的女生也還有很多,實在不是那種殺了她誰就出頭了的局麵。沒了作案動機,其他的看起來就都很可笑了。和朱令同處一室的不隻孫維一個人,況且朱令主要的活動場所並不在宿舍裏,而是在民樂隊的集中班。要說跟朱接觸多的,恐怕是集中班的同學。再者,如果真的是孫維,或者宿舍裏其他同學投毒,用得著興師動眾地搞個失竊案嗎?隻要把用來投毒的器皿處理掉就是了,何必弄巧成拙呢?這裏麵有許多不合乎常理的地方,樓主的推斷站不住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