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李連有維護自己的權益之旅之一 2013年4月26日 (2013-04-27 20:40) 本地華人李連有。今年62歲。家住水簸箕胡同一號。1993年初出國。1996年曾回國探親,至2006年與家人失去了聯係。 2009年請朋友幫忙尋找家人,結果沒有找到水簸箕胡同。同年底通過其他朋友得知自己居住的水簸箕胡同一號產權住房已被拆遷。 2010年春節左右, 李連有得知自己的拆遷貨幣補償協議及拆遷款均已由他人(本人大哥李連華,原景山房管所幹部,拆遷辦公室副主任現已退休) 以本人代理人的身份簽署並領取。但實際上本人並沒有委托過任何人處理自己的拆遷補償事宜,而且本人的經濟適用房指標也被所謂的代理人據為己有。 李連有曾多次試圖與之商談解決,但都遭到拒絕。無奈隻好求助於法律。 附上法院判決書 終審之後,由於李連有之大哥李連華早已把財產轉移, 目前其名下無任何財產。法院無法實行強製執行。到目前為止已兩年有餘。 從當時的拆遷文檔看,領取拆遷補償款項,協議書,等重要文件的簽名均係李連有,而且還蓋有手印。但是當時李連有並未在國內,也沒有人和李連有本人聯係授權等事宜,很顯然這些文件的簽名(手印)都他人偽造,而當時拆遷辦的經辦人員卻未嚴格審核把關,從而使犯罪人假冒成功,是由於經辦人的瀆職行為造成了李連有本人的經濟利益受到損害。 因此本地華人李連有決定2013年4月30日起程回國找回他的家他應得的所有權益。 請大家關注他支持他 請幫忙轉載 。謝謝 從即日起將連續追蹤李連有的維權之旅。敬請關注支持轉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