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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事、刀口錢

(2016-06-18 23:11:12) 下一個

有個人,回內地賣禁書,出事了,被捕了,扣查多月,放回來,然後說,這不是我個人的事、不是書局的事、是香港人的事,於是,成了英雄。

“香港人的事”這句話,是今日的萬金油,什麽情況一用上,就成了公義之事、眾人之事,總有一堆人不問情由、不理是非,蜂湧撐你,何韻詩事件如是,書店事件亦如是。

“如果我地都唔出聲,香港冇得救……”銅鑼灣書店店長林榮基先生那天開記者招待會時如是說。此話,似曾相識,占中的時候、反國教的時候、磚頭暴動的時候,道德高地上拿著咪高峰的人,全都是講這種話。

臉書上許多人post了林先生的照片,下注“英雄”二字,我想問,在此事上,林先生英雄在哪裏?

大家都懂得說那是禁書,你拿回內地賣,一過境就是犯罪。你要幹風險事,要賺刀口錢,風險真的來了,怪誰?

二十年前,我在黎智英旗下的壹傳媒工作,當時兩岸關係緊張,炮彈隔岸對峙,為做兩岸布防專輯,我被報社委派到福建軍事重地采訪。

壹傳媒一向反中反共,故記者從來申請不到內地采訪證,每次踏足國土工作,就是非法采訪,這風險,我們每個記者都知道。

平時回內地做的多是民生新聞,大家隻眼開隻眼閉。這次踏足軍區,涉及國家安全,我們心裏有數,此行實在凶險。果然,就在福州一個小漁港拍攝時,我和攝影師一起被捕了,那漁港的對岸,就是台灣的馬祖。我們明白,這次采訪踏過了底線,於是,被國安局以非法采訪及危害國家安全罪名,軟禁了一星期,最後被遞解出境,沒收回鄉證,兩年不能返內地。

回來後,老板覺得我為公司受了委屈,主動提出補償,我婉拒,我對老板說:“食得鹹魚抵得渴,這裏的薪金比外麵高,就是包了風險,我有出糧的,故這風險,我早啃了。”

所以,當林先生、李先生、還是桂先生第一天決定要做禁書生意,就注定從此踩著地雷來過活。你決定要用揭人私隱、詆毀別人來賣錢,就要預計有朝一日人家會來報仇雪恨。總不能說,我多年來以傷害你來賺錢,你今天為什麽回頭來傷害我?

什麽因決定了什麽果,你做過什麽決定就會有什麽下場。東抄西作就可賣二、三百蚊一本的禁書,如此好賺生意為什麽其他作家、出版人不來分一杯羹?就是因為大家考慮到風險,還有道德。

美國有CIA、英國有MI6、全世界國家都有另一種解決問題的手段,今日再追究李波用什麽方法回內地隻是轉移視線,政客別故作天真如發現新大陸,然後把七百萬香港人都綁上他們的賊船說“香港人已沒了人身安全”,要問的是過去幾十年這些人做過什麽,讓他們從此不安、恐懼過活?

——屈潁妍:香港電台主持人和專欄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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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
fonsony 回複 悄悄話 這是道理
ingodwetrustforever 回複 悄悄話 這才是有理智講道理的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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