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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警官無罪!

(2016-04-08 16:58:52) 下一個

一顆無意射出並反彈的子彈,造成了兩個家庭的悲劇。惡意的報道和別有圖謀的起訴,把可憐的年輕警官往牢獄裏推送。

在2014年底媒體惡意抹黑之際,來自加拿大的網友便敲響了警鍾。而從2015年2月梁警官被起訴開始,華人更是開始進行了抗爭。在2016年2月份,隨著陪審團對梁彼得的定罪,一夜之間,群情激憤,那些本在觀望的華人幾乎都不再沉默,從百萬的關注,再到十萬的上街,華人朋友們,為了一位陌生的同胞,發出了怒吼。不平則鳴,華人遭受的不公正待遇,絕不能再容忍!(《我今天的沉默,將以孩子的明天為代價:梁警官被判有罪,震撼美國華人》) 

 
 

在3月23號,執意起訴梁彼得的紐約布魯克林檢察官Ken Thompson終於釋放出軟姿態:他承認沒有證據表明梁是要故意殺害或傷害Akai Gurley。他認為梁未來對公眾沒有威脅,判他入獄並無必要。他建議判處梁5年的緩刑,通過電子監控進行6個月的家庭監禁,並要求梁做500個小時的社區服務。他認為梁案沒有勝利者,他的建議在當前情況下是公正和公平的。

信息傳出之後,關注梁警官命運的很多華人朋友非常興奮,畢竟檢察官的態度明顯不一樣了,甚至有朋友誤會成梁不必再坐牢,我們勝利了!

我們必須說,的確,這位檢察官的表態是我們階段性的勝利!它表明了:權益一定要自己去爭取,該出手時一定要出手,麵對不公無所作為是等不來公平正義的!華人隻有團結起來,才可以一步步取得勝利!

但是,我們必須告訴大家,這個勝利,隻是階段性的,梁依然麵臨牢獄之災,檢察官的所謂建議,也是僅供參考而不具法律效力的,而該檢察官的曆史紀錄告訴我們,他這個人不可信!最最關鍵的是,我們的堅持是:在梁案的悲劇中,梁有民事責任,但絕無刑事責任。檢察官的建議,如來自布魯克林州眾議員William Colton所言,是“直接給Peter Liang 打上被定罪的重犯的烙印”!他沒有“更正這個違背公正的錯誤:Peter Liang誤殺罪名成立”。所以,階段性的勝利,帶給我們的應該是再接再厲的鼓舞,而不該是鬆了一口氣的鬆懈!

如我們Civil Rights微信公眾平台之前所發布的文章所體現出來的(《梁彼得案:記者檢察官相互勾結?無恥的何止他們,估計也包括紐約布魯克林》),布魯克林的這位檢察官缺乏基本的職業道德和值得被信任的曆史。一個記者,長期發布逢迎諂媚他的所謂報道,最終供職於他的辦公室。而該記者,一開始就捏造事實汙蔑梁彼得!這位檢察官,之前就忽悠我們華人,表示大陪審團隻是過過程序,不一定起訴。起訴之後,則表示不一定定罪。如今定罪了,又表示不要監禁。這種溫水煮青蛙的手法,何其可惡!

更令人稱奇的是,檢察官的最新表態,和他在法庭惡意誤導陪審團的最終陳詞完全矛盾,如William Colton在聲明中指出:“檢察官在法庭上告訴陪審團,被告在發覺樓梯間有人之後,對準對方的方向主動開槍。在出具給法庭的證據當中,根本沒有任何一個可以用於支持這個錯誤的聲明。這份陳詞直接表明檢察官把判決向錯誤的方向引導的意圖”。

這樣醜陋的檢察官,我們要高興的,是他再次暴露了自己的毫無操守。我們要明白的,是前路依然的漫漫。無論他的出發點如何,我們讚賞檢察官終於承認梁並沒有故意要去殺害或傷害Akai Gurley。但我們的堅持不會變:這是意外,不是犯罪,梁警官不該承擔刑事責任!指控隻有被撤銷或否決,才可能體現我們所需要的公平正義!

今天的階段性勝利值得慶祝,讓我們信心滿滿,意誌堅定,繼續攜手前進,為梁警官,更為華人長遠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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