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資料
  • 博客訪問:
正文

加國法院裁禁耶和華見證人信徒攜未成年入教

(2015-12-21 05:23:08) 下一個

  據加拿大《全國郵報》(National Post)10月22日報道,加拿大卑詩省法院法官裁定一對耶和華見證人祖父母不得將4歲的孫女帶到耶和華見證人教會,勸誘其接觸並加入耶和華見證人。

 

  這對祖父母曾向法院申請每周末以及學校放假期間,在沒有監督情況下與他們的四歲孫女接觸,但法官裏奇拒絕了他們最近一次的申請,原因是這對祖父母多次不顧女孩母親的反對,而向四歲的孫女灌輸耶和華見證人的宗教理念。

 

  “這不屬於憲章範疇的案例,沒人質疑申請者自己宗教信仰的權利” 

  法官裏奇表示:“很多人自己有著強烈的宗教信仰,但不能在他人麵前,特別是在他人的子女麵前談論自己的宗教信仰,但是這對祖父母卻在他們的孫女麵前多次流露並灌輸自己的宗教理念。”

  女孩很小的時候就與她的祖父母經常在一起,每次都是一起生活好幾天。而女孩的母親作為唯一監護人,當時認為女孩與祖父母在一起共享時光是非常重要的。

  “申請者的證詞顯示,申請人堅信他們知道什麽才是對女孩最有益的幫助” 

  當女孩還是嬰孩的時候,這對祖父母沒有經過女孩母親的同意,就將她帶到耶和華見證人教會去,女孩的母親得知此事後雖然對此很反感,但起初並沒有說什麽,但最終她還是告訴祖父母不要再帶女孩到耶和華見證人教會去了。

  但幾個月後,女孩告訴自己的母親,祖父母又把她帶到教會去了,女孩的祖母辯解稱是女孩自己想念教會,要求到教會去。此外,女孩在一條短信中表示她不同意母親的做法。

  女孩的母親隨後禁止祖父母周日去探望孫女,希望藉此讓自己的女兒遠離耶和華見證人教的宗教灌輸,但祖父母仍想方設法帶女孩去耶和華見證人教會去,聲稱這是女孩自己的想法。

  後來女孩的母親進一步限製祖父母探望孩子的時間。祖父母警告女孩的母親,聲稱她的行為會增加女孩對母親的恨意,他們並向法院提交了無監督的探視孫女的申請令。

  “焦點主要是申請人承認他們在小女孩成長期內對其灌輸耶和華宗教思想” 

  祖父母認為基於《加拿大人權及自由憲章》,他們的權利受到了侵犯,他們堅稱根據憲章規定,他們有權在孫女麵前表達自己的宗教理念,但是法官裏奇在裁定中根本沒有采納這一點。

  “這不屬於憲章範疇的案例,沒人質疑他們自己宗教信仰的權利,關鍵是他們承認在小女孩成長期內對其灌輸耶和華宗教思想。”

  “直到申請人能尊重女孩母親的意見或者法院的裁決,尊重和遵守父母對於宗教方麵的決定,否則祖父母探視女孩的時間必須受到監督和限製”

  法官裏奇表示:“祖父母認為母親試圖限製女兒接觸宗教的做法,是其偏執的思想在作怪,這樣的做法也會讓女孩困惑,更是企圖懲罰他們。很明顯,從申請人的證詞中可以看到,這對祖父母堅稱他們知道什麽才是對女孩最有益的,但祖父母不是女孩的監護人,母親對自己的女孩有監護的責任。直到申請人能尊重女孩母親的意見或者法院的裁決,尊重和遵守父母對於宗教方麵的決定,否則祖父母探視女孩的時間必須受到監督和限製”

[ 打印 ]
閱讀 ()評論 (0)
評論
目前還沒有任何評論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