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章:“階級鬥爭”(二)
十、閥門事件
1976年是中國曆史上相當動蕩的一年:1月8號,國務院總理周恩來病逝;4月5號, “天安門事件 “,隨之鄧小平被撤銷黨內外一切職務;7月6號,朱德去世;7月28號,唐山大地震;9月9號,毛澤東去世;10月6號, “四人幫” 被抓。
正是在這一年年底,我們廠也出了一件大事,改變了好幾個人的命運。這件事是被廠裏人稱為“閥門事件“的一個的工潮。
事件的起因是當年廠裏的蒸汽生產不足。而這些蒸汽肩負全廠生產和生活兩個任務:一是供應生產鍛件的蒸汽錘 ,二是供應整個家屬宿舍區取暖,而當年的蒸汽產量隻夠保一頭。當時廠裏幾個負責供氣的管道工認為既然如此就應該保證全廠職工家屬的過冬取暖,而廠領導卻因為將近年底急於完成當年的生產任務而決定切斷供暖而專保生產。管道工一方認為當年蒸汽生產不足是因為廠領導管理不善,而他們事前曾不隻一次地向廠領導提過意見卻全被忽略,於是他們限期廠領導提出改進措施,否則他們將切斷生產用汽而將蒸氣全部輸去宿舍區供暖。結果雙方各不相讓,到最後期限到達時該管道工們果然關掉了生產供氣閥門。幾分鍾後廠領導即派人重新打開生產供汽閥門而關掉了供暖閥門。管道工一方沒有進一步動作,工潮結束。
這個事件的悲劇是管道工一方的主角是我們前麵提到的鍾君,我那哥們,以及另一個我的哥們,同是北大附中來的孫君。
盡管整個“工潮”抗議的意義大於實際控製生產的意義,卻已經突破了領導能夠容忍的底線,而我們的鍾君和孫君卻完全沒有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孫君認為自己理直氣壯,且先禮後兵;鍾君則天真地認為,即使他們的舉動過分,領導也不能把他們怎麽樣,因為法不治眾:他們全組的管道工都參與了。
但領導並不天真,他們知道擒賊先擒王。幾天後,經我廠領導要求,樂都縣公安局派人到廠,在一個各部門各級領導的會議上當眾五花大綁地捆走了鍾君和孫君。當時孫君還想推拒,結果被按在地上捆了個結實。
五花大綁,是當時樂都縣公安拿人的標準程式。它有兩個作用:一、殺雞儆猴:一眾人等眼睜睜地看著自己一個熟悉的人轉瞬之間被執法人員在眾目睽睽之下捆成粽子,其威懾力絕對大於平時看到的綁在汽車上的犯人遊街示眾。二、殺威棒:五花大綁實際是一種肉刑。一個曾在當地監獄係統工作的複員軍人告訴我,當時該係統流傳一句話:寧判三年刑,不被捆一繩,明擺著就是震懾犯人的一種手段。因為犯人被捆後周身血液不流通,鬆綁時如果鬆得過快,人會因血管爆裂而亡。所以五花大綁是一個技術活。孫君當時不諳世事地試圖反抗,絕對吃了大虧。
當時我們廠在政治地位上與縣平級,廠子雖在樂都縣境內,但平時與樂都縣的行政係統完全沒有來往。隻是一旦要抓人,則非縣公安局莫屬。這次是廠裏領導先統一了思想決定抓人,然後廠長親自到縣裏立案。鍾君和孫君的罪名是“破壞生產”。
當時的廠領導不知較上了什麽勁,其後又叫縣公安局綁了一個和當地人打架鬥毆的北京學生。
不久,縣公安局拘留所就搞了一次犯人遊街示眾。一眾人犯帶著手銬掛著牌子站在卡車上,然後汽車開到各個工廠(估計還有農村),在廠子大門內的空地上一停。鍾君、孫君、還有那個打人的北京學生全都在列。我還特地湊到前麵仰頭朝上看,他們全如老僧入定,眼觀鼻,一動不動,完全沒有眼神交流。當時正是寒冬,隻見一滴晶亮的清鼻涕掛在那打人學生的鼻下。
據說,很久以後,有時孫君從噩夢中驚醒,恍惚中還會以為又要被捉去遊街了。
不久以後,又有一個北京學生和人打架,也被廠裏送進了縣公安局拘留所。一時間青海農機鍛造廠成了縣公安局拘留所的犯人大戶。我們私下說,縣公安局拘留所成了青鍛鍛煉所。
當時拘留所的條件比監獄更差。可能是因為對犯人供應的水不充分,我們後來那個因打人被抓的北京學生曾得意地跟前去看望他的人說,他已經會用一茶缸水洗一件襯衫,洗得可白了。也許是因為更艱苦,有說法說當人犯被判刑後在拘留所的時間可折合成雙倍的刑期時間。如一個人被判五年牢刑,若他在拘留所關過六個月,則當他正式入獄後隻需再坐四年牢。
當時公安局抓人分拘留和判刑兩個階段。拘留階段公安局調查證據,同時也是被抓人犯的家屬親友盡最大能力活動的過程:或“申冤”或試圖化解人犯的“罪行”程度。而一旦人犯被判刑,就說明案子已定,翻案就困難了。以前法律條文上有拘留時期的上限,但當時這個上限早就不存在了。隻要案子定不下來,又不想放人,就持續地拘留。而人犯及其家屬,也因懷著翻案的希望而不願人犯被盡快判刑。
但還沒等我們對鍾君和孫君的“營救”有什麽眉目,又發生了一件事,使形勢急轉直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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