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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證離婚

(2014-10-29 10:03:01) 下一個
我老公的弟弟和他老婆分居6年了,去年辦了離婚。
他們有5個孩子,2個結婚了,最小的也18歲,和媽媽住。
他們結婚20多年,女的沒工作過(大學畢業),在家帶孩子,home schooling。
離婚時他們沒有房子,女的欠了6萬多債,判男方還的;同時還要給她2萬以及她和孩子的撫養費。
法官同時判女方可以拿到30多萬他的退休金。
老公的弟弟和他女朋友覺得他幹的多,女的就得的多,所以他想退休。但他退休不是減少了前妻的收入不是,於是就得上法庭,上周兩方律師來回討價,最後判他給他前妻2萬5,買斷他的8年退休工齡。不過今年他還得繼續付撫養費。
12月,他就滿52歲,也要同時退休;少校,從10萬多的工作崗位退下。
他非常開心,說他的人生終於自由了。從明年開始他的收入就都是他自己的了。工資不多,但他一輩子都沒有大手大腳花過錢就無所謂了。
52歲年過入過10萬的少校,沒有房子,買不起新車,吃住在女朋友家裏(付房租夥食),也挺慘哈。
幾年前,當 他們還在分居時, 我老公就勸他辦離婚,但他想拖,說不想支付前妻的撫養費和退休金,我老公跟他講他不想付也得付,那是法律,婆婆和他及他女朋友還說我老公幫他前妻說話。
一個想離婚的人怎麽可以不看有關法律的書。
我上有關的法律網站查了下 ,法律定義夫妻關係為生意合作夥伴關係,贏虧雙方共擔。生意一方退出,要給另一方賠償,今後生意的盈利,另一方也有權享受。
老公弟弟的老婆在家20多年,home schooling 所有的孩子,從來沒有工作一天,不管她有多懶多不顧小孩,在法官的眼裏,她為了他的事業擔當了家裏所有的重擔,耽誤了自己的事業;男方不可以說走就走。
老公的弟弟說他老婆趕他出門,我老公說那還不是“你在家冷眼白眼的讓她難受,日子沒發過才趕你走,要不一個想和你生很多孩子又不在乎你死活又喜歡你的錢的人怎麽會趕你出門”(弟弟老婆說過他要是呆在阿富汗不回來最好,他們的性生活也隻限於要孩子前才有)。
老公的另一個弟弟也分居多年了,兩個人都拖著不離,但經常去法庭你告我我告你的。女的在外麵有男朋友;上個月出庭法官要他們辦離婚。他還付女方的帶來的2個孩子的撫養費哈,不過女的工作,她的撫養費就不給了。他也是,54歲了,年薪8-9萬,啥也沒有,不過他花錢大手大腳,掙多少花多少,剛買了新車,自己也不做飯,還每周來回800公裏開車去婆婆那(不是去幫忙,是開車費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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