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以為是地認為自己是個好人,雖然沒作過很大好事,但也沒對社會帶來太大的危害。一直為此自豪著,直到有一件小事發生。
一個夏天的傍晚,在澄亮亮的霞光中帶著孩子在社區的遊樂場玩耍,周邊有不少孩子已經開始奔跑嬉戲著。Water park裏不時傳來孩子們興奮的尖叫聲,有的還帶著一身水從你身邊跑過。不知怎麽地,其中兩個就開始爭吵起來,在我4,5米遠開外的地方。兩個男孩子,大約6,7歲的樣子,在你一句,我一句,你來我往著。我也沒太留意他們在說什麽,隻是下意識地,人挪到自己的孩子和他們中間,以防他們撞到自己的孩子。就在這時,有一個西人女子走了上來(很顯然不是雙方孩子的母親),衝著兩人訓斥了一番,把兩人趕散了,然後扭過頭來對我說,看到他們這樣,你應該管一管才對。說完,給了我一個責怪的眼神轉身就走了。我生來是個不會吵架的,不堤防地被她小踢了一下,很是不爽,還沒反應過來,人家已經走了。當時自己就很鬱悶。心想這都哪跟哪兒啊,又不是我家的孩子。
但在回來的路上,不免想著,她也不是那個母親,但她就管了,為什麽我從來不認為那是我該管的事呢。想了又想,覺得從小到大就被警世格言裏的“自掃門前雪”給束縛住了。是否大多數人都跟我一樣,我們生活在自我裏,沒有社會責任觀,覺得管好自己就是對社會負責任了。所以我們可以漠然麵對社會的不公和醜陋,我們可以不管他人感受隻管做好自己的事情。我們可以開口大罵政府和製度的不公,但不去投票。也許。。。。也許。。。。。
多年前我選擇了躲避,帶著躲避的心來到了這裏。現在我能做點什麽,我也時常問自己。但我想我至少可以去投票,去表達自己的觀點,即使它不是主流。我想我該在力所能及的時候,做點我該做的事。但想是想到了,做卻相離太遠。。這是否是人的本性使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