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前夫的哥哥來加拿大我們這邊要買個房,所以住在我這裏,要呆兩個星期。我前夫自己已經買了房,打算過兩個月就搬出去,現在還住我這裏。這回他哥哥來,他找了個借口又住回我的房間。我們已分居四五年了。我叫他睡一邊,他每晚都纏著我,道歉,一會說以後會對我好;一會說自己現在要供另一個房,壓力好大,後悔不該買房;等等。但是我現在對他沒有半點感情了。隻有曾是家人,但已不是家人的那種非常不舒服的感覺。我真心可憐他。
我也想原諒他,但是很多事實在不由得我。我人生的幾次危機都拜他所賜。經過太多事情後,有些人、事和感情已經改變了。一旦改變,就如破碎的鏡子難以還原。比如說我已不再對他牽掛,不再關心他的身體健康,不再想和他有肌膚接觸;比如說想起他對兒子的打罵,就心中疼痛;比如說想起他過去多年來津津樂道我妹妹怎樣活該嫁不出去,就心中憤怒;比如說想起他說都是因為我,孩子才這樣,我永不會忘記當時心中的疼痛;比如說他多年來天天罵我說我蠢地象豬;比如說他對我家人不好。。。。。。等等
我覺得很悲哀,這就是我二十年來的生活,和這樣的一個人生生地浪費了自己二十年的生命。還害了孩子。
欣喜的是,我終於熬到了這一天!在我不得不出麵叫停我前夫對孩子的虐待後,我把孩子送去做各種心理創傷治療。現在兒子已順利考上了大學,他現在正逐漸變得開朗,自信。從11年級開始,我不允許我前夫對兒子有任何的說教和訓罵,隻要有,我立馬出麵,叫他走開。我變得,或者說,我不得不,變得非常凶猛,而且堅決,叫他走開。這樣孩子才終於有了一個相對安靜的環境。因為我時時擋在他前麵。說實話,那段時間,就是去教會,我都不敢呆太長時間,害怕他爸又對孩子做什麽了。終於熬出來了。孩子現在很好,我也在事業上又升了一步,收入有些許增加,更可以讓我獨自支撐這個家了。
但是,如果他真地願意改變,我該給他這個機會嗎?一個人能變嗎?他又能變多少?這是個難題。
……的確有人提到他可能有精神疾病,並說他會很難改/說治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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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有精神疾病,那是有開業執照的精神科/心理科醫生經過檢查才能診斷的事。張三李四、蒙古大夫說什麽,能信嗎?
謝謝你的評論,我隻是覺得我有責任去做這件事,這也是為他做的最後一件事吧。但是的確有人提到他可能有精神疾病,並說他會很難改/說治愈。如果是這種情況,您知道有可能/機會治愈,或者改正嗎?
我知道的是: 兩個人的事 需要兩個人去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