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資料
雅美之途 (熱門博主)
  • 博客訪問:
歸檔
正文

美國三任總統對政治刺殺的禁令

(2020-01-12 20:24:05) 下一個

川普最近成功刺殺了伊朗蘇萊曼尼將軍,這是他對中東這個炸藥桶的主動點火行為。川普的這次行動,與他對美國無人機被伊朗擊落和沙特油田被伊朗催毀後的軟弱態度,形成了鮮明的對照。

大量媒體稱該將軍為伊朗的第二號人物,這是不對的。在我看來,他最高也隻能排到第三位,在最高領袖哈梅內伊和總統魯哈尼之下,位置可能更低些。拿個時髦的說法,極端的宗教戒律就是伊朗的“初心”,哈梅內伊必須是保守的教徒,決不允許伊朗市俗化,他的政策規定漂亮的波斯美女隻能讓丈夫看。華大的伊朗博後在去舊金山的公司前,為我解釋過伊朗最高領袖是怎樣控製國家的。根據伊朗博後,伊朗最高領袖通過數人組成的委員會統治國家,總統隻是打工的,我覺得有點像老鄧當年控製的常委。

不同意見者可以辯解,美國也進行過其他的刺殺行動,但是他們不能否認的是川普這次是很少甚至可能是唯一的成功刺殺行動。雖然從軍事操作和情報係統的運作上都屬上乘的表現,但是我們應該明白美國作為一個國家是禁止政治刺殺的,這是美國的國策。

在談美國總統對政治刺殺的禁令之前,我們先談點時事進展:現在伊朗官方已經承認,因為人為的失誤,他們發射的導彈擊落了烏克蘭的飛機,造成機上176人全部死亡。這架烏克蘭的民航客機上有些是加拿大的伊朗籍公民,回伊朗過節後經基輔返回加拿大的,所以加拿大總理反應強烈。當然死亡人數最多的還是伊朗公民,包括學生,促使伊朗國內數所大學爆發大規模的示威。以前伊朗也有過類似的示威,都被政府鎮壓了,這次學生是直接要求最高領導人哈梅內伊下台。直接導致了此次中東動蕩的川普也連發推特,督促伊朗政府對示威學生保持克製。

我又讀了點曆史,關於耶魯出身的美國共和黨總統福特禁止政治刺殺的禁令。該禁令是福特編號11905的行政命令的一部分,重點是改革美國對外國搜索情報的體製。該行政命令是在國會眾議院Pike委員會和參議院Church委員會的巨大壓力下做出的,當時是1976年,Otis Pike為紐約州民主黨眾議員,Frank Churc是愛得荷州的民主黨參議員。

福特總統關於禁止政治刺殺的英文原文是:“No employee of the United States Government shall engage in, or conspire to engage in, political assassination.",翻譯成中文為:“禁止美國政府雇員涉及或密謀政治刺殺”。

我開始認為這些禁令應該是美國針對外國人的,美國的政策素來內外有別,對肯尼迪,金博士和Malcolm X.的刺殺則是犯罪, 屬刑事案件。但是進一步閱讀發現,上述認知並不完全正確,美國國會兩委員會所關注的材料也出現在肯尼迪遇刺的調查文件中,更為吃驚的是美國中央情報局對美國公民的通訊采取了全方位的控製,他們有權將大量美國公民的通訊記錄,包括簡曆,直接納入他們的監控係統,當時叫Watch List,這裏甚至包括美國副總統和總統候選人Walter Mondale等眾多知名人士。

令我意外的是,美國的國家安全委員會(National Security Committee)的創建都是因為福特的這項行政命令。這個應該與另一個NSC不同,協助美國總統管理外交與安全事務的國家安全委員會(National Security Council,NSC)含有:正副總統,國務卿,國防部長,國家安全顧問和財政部長。這些核心成員幾乎每天早晨碰頭,其他成員隻有需要時才通知,他們討論涉及美國和世界的局勢,這套機製天朝也仿了。

在1978年美國民主黨總統卡特又頒布了新的行政命令,將福特總統對政治刺殺的禁令進行了加強和擴充,卡特禁令的原文是:“No person employed by or acting on behalf of the United States Government shall engage in, or conspire to engage in, assassination.",中文大意:”禁止美國政府雇員或以美國政府為名義的人涉及或密謀政治刺殺”。卡特行政命令把福特的漏洞給堵住了:不僅美國政府不能涉及政治刺殺,任何以美國政府名義所實施的政治刺殺都是禁止的,也就是說找代理人去刺殺也是違法的。這樣禁止政治刺殺是美國共和黨和民主黨兩黨總統的共識,奠定了一個文明國家的基本特征。

我很早就知道,在美國中央情報局(CIA)和聯邦調查局(FBI)的事務是分開的,中央情報局涉及美國國外的事務,而聯邦調查局則負責美國國內的犯罪調查,雖然FBI在海外也有分支係統。這個分工就是因為卡特的行政命令,卡特行政命令的重要點在於禁止中央情報局針對美國公民的監控,除非總統授權通過司法部長斷定該美國公民充當了外國政府的特務。這個命令也限製中央情報局對美國公民的電子監控,隻允許FBI負責搜查國內可能的犯罪。看美劇的朋友都熟悉,這個事實是很清楚的:CIA所涉及的是國與國之間的諜戰,FBI則多是國內破案。

美國總統的行政命令是美國憲法附予總統管理聯邦政府的權力之一,來源於美國憲法的第二條。行政命令在總統簽署後即具有法律效力,大量中國人在“八的平方”事件後留在美國就是得益於老布什總統的行政命令。像禁政治刺殺這種涉及國家形象的行政命令,具有相當的持續性,隻要不被美國最高法院判為違憲,將會長久存在。雖然有些行政命令會被後任總統頒布的新行政命令修改、終止或推翻,川普最喜歡這樣做,但是沒有遭遇這些命運的行政命令始終約束著美國政府的行為。裏根在1981年簽署新的第12333號行政命令時,幾乎完全照搬並且重申了卡特對政治刺殺的禁令,所以這是三任總統所背書的美國基本國策。

有人稱裏根試圖刺殺卡紮菲,這結論也是站不住腳的。因為那是美國全方位對利比亞轟炸的一部分,很多軍事目標都在打擊範圍內,幾十架戰機出動怎麽可能僅是為了刺殺?交戰的狀況下,當然會將敵國的頭目作為首要的攻擊目標,卡紮菲的女兒也不確定是被美國炸死的。

美國在1998年,對這些禁令有所鬆綁,特別是當國家麵對恐怖襲擊時。小布什總統在媒體上辯稱他的入侵阿富汗和伊拉克或其他反恐行動是“自我防衛”。小布什在2004年頒布了新的行政命令,以加強情報工作,但是我沒有看到他推翻前三任總統禁令的內容。川普政府的辯解,也是該伊朗將軍是沾滿美國人鮮血的恐怖分子,至於該將軍是否在死前正在策劃襲擊美國大使館,我們則不得而知。我們不能完全相信川普說的,因為這家夥的扯謊是創了記錄的。

川普這次在第三國,對另一個非宣戰國的領袖實施導彈定點清除,這不是政治刺殺是什麽?56%的美國人不讚同川普如此處理伊朗事務的方法,原因是他們不覺得川普刺殺後自己更安全了。刺殺並不是太難的事,難的是不刺殺所代表的東西。隨著技術的進步,刺殺的手段會變得更加智能化,並不是美國才能幹得如此漂亮。

伊朗大學生就民航飛機被擊落之事件抗議政府。不知為什麽他們需要經過路中間的美國和以色列國旗。大批學生避免踩到那兩麵國旗,個別去踩的人則遭到噓聲。這就是真實的伊朗民意,我見到的伊朗博後可以說是痛恨他們的現政府。



朋友轉的伊朗留美博士生的留言,他對CNN的報道很不滿,大家將就看英文吧,我就不翻譯了。

 

 

 

[ 打印 ]
閱讀 ()評論 (6)
評論
四姑娘山 回複 悄悄話 理性分析的文章被罵成書呆子是反智時代的典型特征。
笑薇. 回複 悄悄話 謝分享!
Laren 回複 悄悄話 這一看就是書呆子寫的文章
playnice 回複 悄悄話 這不是政治刺殺,好不好。美國的這次行動並不尋求伊朗的政治變革,隻是出於軍事安全的打擊。事情發生後,雙方都stand down,難道不好嗎?這也說明伊朗對於這次事件的前因後果都是心裏有數的。不能spin過火了。
說一千道一萬,伊朗的人民也並不支持這個政府,尤其是女性。所謂的protest是政府強迫的。把人趕到一起,才造成了stamped。伊朗來的學生們經常在一起議論說他們的祖父母輩的日子過得更好。
Stegy223 回複 悄悄話 感覺這與奧巴馬2011年派海豹突擊隊深入巴基斯坦(主權國家)刺殺本拉登沒有本質上的區別。 隻不過文字上多用“擊斃本拉登”而己。“侵犯它國領空刺殺本拉登”就有些不上台盤了。

是的,都沒有經過傳統意義上的“正當公平的法律程序”。自從9.11後世界進入了超限戰時代,許多傳統的定義變得模糊了。
弓尒 回複 悄悄話 +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