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單位:海關總署
文 號:總署公告〔2010〕54號
發布日期:2010-8-19
執行日期:2010-8-19
為進一步增強海關執法透明度,方便旅客進出境,明確進境旅客行李物品征免稅規定,規範和統一海關驗放標準,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進境居民旅客攜帶在境外獲取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總值在5000元人民幣以內(含5000元)的;非居民旅客攜帶擬留在中國境內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總值在2000元人民幣以內(含2000元)的,海關予以免稅放行,單一品種限自用、合理數量,但煙草製品、酒精製品以及國家規定應當征稅的20種商品等另按有關規定辦理。
二、進境居民旅客攜帶超出5000元人民幣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經海關審核確屬自用的;進境非居民旅客攜帶擬留在中國境內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超出人民幣2000元的,海關僅對超出部分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征稅,對不可分割的單件物品,全額征稅。
三、有關短期內多次來往旅客行李物品征免稅規定、驗放標準等事項另行規定。
特此公告。
二○一○年八月十九日
海關總署
國家規定應當征稅的20種商品是:電視機、攝像機、錄像機、放像機、音響設備、空調器、電冰箱(櫃)、洗衣機、照相機、複印機、程控電話交換機、微型計算機、電話機、無限尋呼係統、傳真機、電子計算機、打印機及文字處理機、家具、燈具和餐料。
稅率按:http://www.gov.cn/banshi/2005-06/08/content_4882.htm
便攜電腦一律按5000元算,關稅是20%,看來隻有做個備份係統帶光盤入境。雖然雲計算好,不過碰上GFW,隻剩太陽了。連T恤都算300一件,估計以後在海關可以看到不少裸奔的了:)。
估計實行起來還得有"自用合理數量"的物品不收稅的. 比方說,一部手提電腦很可能自用而且帶走,兩台就可能有一台留下.
要是什麽都算,入境就收稅, 我建議在海關綠色通道上加一卡子,凡是看到帶大箱小包又自稱入境物品價值低於2000人民幣的,一律按1999人民幣全部收購...........
我的理解就是,不管這東西您離境的時候帶不帶走,隻要是入境了,就要交稅。尤其是象筆記本,IPAD,照相機等這些東西,超過¥2000,就全額交稅。
回老農: 為的就是讓你看不懂. 用通俗的話來概括就是"留下買路財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