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 (131)
2008 (76)
2009 (59)
EB-3 類的資格認定和申請
EB-3 類包括:
· 至少有兩年工作經驗的外籍技術工作者;
· 有大學學士學位的專業工作者;
· 其他有兩年以下經驗的工作者。比如:當在美國找不到合格的工作者,而你可以做這種非技術性的工作時,你也可以被認為是合格的。
雖然EB-3類比EB-1和EB-2類的要求鬆得多,但是,您應該知道:上麵提到的第三類的“其他有兩年以下工作經驗的工作者” 這一類的申請案件,目前積壓嚴重。
技術工作者的職位,要求不是那種季節性的或臨時性的工作,而且必須至少有兩年的工作或培訓經驗。培訓可以通過相關的大專教育來完成。表格ETA-750說明了工作要求,由此可以來判斷一個工作是技術性的還是非技術性的。如果需要更多的相關知識,請瀏覽勞工部職業和訓練管理部門的網站。
專業工作者必須擁有美國的大學學士學位,或者是外國的同等學位。這個學位通常應該是專業工作所要求的。教育經曆和工作經驗是不能相互替代的。
其他具有兩年以下經驗的工作者是指兩年以下的高等教育,培訓,或工作教育。目前,這類申請大量積壓,因此審批過程可能要等號幾年。
申請程序
必須由雇主向移民局地區服務中心提交移民局的I-140表格。向哪個地區服務中心提交,由即將工作的工作所在地決定。EB-3類的I-140申請,必須包括勞工紙(labor certification) 和一個永久的,全職工作合同。沒有任何例外。其它勞工部的相關要求,可以在勞工部的職業和培訓局網站查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