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從小,就經常穿男孩子的衣服,因為媽媽覺得我長得太快,家裏親戚有舊的衣服,看起來中性一點的,就讓我過度穿一穿。再加上母親上班很早,我上學也早,睡覺時間都不夠,就不怎麽紮小辮子,通常也就剪個鍋蓋頭。
所以,童年的我,也沒把自己當女生。
小時候,一次學校裏麵搞文藝活動,老師要我參加跳舞,那次,竟然神奇地選擇了我做領舞,也就是單獨一個人在前麵跳,我學好了動作,回家穿著母親給我織的毛衣跳舞,因為老師要求要穿鮮豔的顏色,母親織的毛衣是最漂亮的顏色了。我很認真地練習著的時候,表姐來我們家玩,我很興奮地把舞跳了一遍給她看,她看了以後,就搖頭說,你跳得不夠好,動作雖然對了,但是,你的眼神你的表情都不太對,女孩子跳舞,要像小公主那樣,微微抬起下巴,眼睛裏,要美美的。接著她做了個示範,下顎微微上翹,擺了個舞蹈動作,真的好美啊。
我的天,可我怎麽才能像小公主一樣呢?
我想了又想,想不出來。那場舞跳得怎麽樣不記得了,反正,我還是沒有找到做小公主的感覺。
我從小就沒有抬著下巴的習慣,倒是有一陣子搞了個勾著頭的習慣,那就是下巴向下麵前傾,這個經典的小男孩動作,我學得很專業。後來,又是表哥來家裏吃飯,告訴我,“ 小葉,頭這麽勾著不好看,你是少女了,要注意姿態了。”
我這才改掉了那個勾頭的毛病。
到了初中,我才實實在在意識到自己是女孩了,我和男孩越長越不一樣的,太不一樣了。
媽媽給了買了好幾件女孩專屬的衣服,桃紅色的,天藍色的,蘋果綠色的衣裙,隻是冬天的衣服還是中性色,老媽覺得那樣不容易髒。
那時候,羽絨衫一個冬天才會洗一兩次,洗多了就不暖和了,所以母親給我配了護袖,上課時候戴上,基本上,本少女也沒有什麽美感了。
這些年,移民了,我說實話,很多時候我忘記了自己是個女人,我有時候真他什麽的不希望自己是個女人,可是我就是個不折不扣的女人,具有女人的所有特性,還有一顆敏感,偶爾易碎的女人心!
當我感覺自己是女人的時候,就覺得很悲劇,因為,我幾乎不可能享受所有女人應該擁有的優越性,但是我一定要承擔作為女人的責任感。
為了配合自己的女人心,我在坎坷的移民路上,愛上了養花,愛上了寫博客,即使是這樣,在養花和寫博客的過程中,我也時常要把自己當作男人。
當我給花捉蟲,給花培土,給花兒搬家的時候,我必須是女漢子,我怎麽不怕蟲,不怕髒不怕承重呢,但是,我要把自己寵上天,就會給家人帶來大麻煩,我自己的愛好,我能盡量自己出力是最好的。
寫博客也是一樣,我很多時候嚐試男人的思維,修煉男人式的心胸,男人式的抗擊打能力和抗寒能力。可是,有誰願意把一個陌生女人當公主來寵愛呢?
然,我確實是個女人,女人生來被輸入了當公主的基因,有了條件,這個基因就會膨脹。所以,要讓自己修煉出男人心,每一種改變,都需要努力。要是我不努力,順遂女人心,也想做個在媒體上受人追捧和寵愛的女人。美美魅魅地,讓東西南北山水日月星辰哥們,主動圍觀。隻是圍觀。
不過,這畢竟不是我上網的初衷,我能遇到喜歡我的文字和思維方式的人就很好了,能被人小小欣賞一下的確是件愉快的事情,總不能弄成個自我否定的心理暗示吧。
要不我從現在開始,就記住自己是個女人吧,隔個三五周的,重點提示一下自己是個女人,具有女性的各種特征和特性,嗬嗬,今天咱來個玉手,咱也稍微曖昧或者愛美一下,讓路過的空氣,都能聞到女性獨有的芬芳,如何?
哦,注明一下,這是愛我的家人們為我拍的,我是正派的女人。這爪子看看可以,可不要多想啥,就看就行啦,就讚就行啦,哪怕假裝讚讚也行啊。烏拉。。不讚也行
這個手鏈是網上買的,因為網上的價格更好,也漂亮細致。遺憾的是大了很多,它們隻有一個尺寸,我也隻好將就著戴了。
戴上以後,幹活可不舒服了,做什麽事情,拖拖拉拉的,就是電腦上打個字,也發出疙疙瘩瘩的聲音,但是,作為女人,怎麽能沒有首飾呢。我也隻能戴個手鏈什麽的,本女人至今沒有耳洞,而戒指戴上,難道讓它和我一起享受柴米油鹽麽?
這手鏈戴著,不僅幹活要拿下來,沐浴要拿下來,打字作畫也要拿下來,唉,我還有什麽時間可以戴呢,睡覺戴著給誰看,還杠人。唉。。。做女人,就是麻煩呀。
還是忘記了做女人更好。連愛美或是曖昧的裝備都沒有,還做什麽女人。
就當男人婆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