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強奸案本質上就是強奸民意案。一對新人從相識到定婚兩個月速戰速決,男子誠心實意付了十萬彩禮,買了婚房送了兩隻金戒與女子操辦了盛大訂婚典禮,禮畢之後在訂婚新房欲行周公之禮未果,男女雙方為了房子署名,彩禮欠款,周公之禮發生肢體衝突,最後女主告男主強奸,雙方商協無果,一審宣判,二審再判,一件戀愛婚姻家庭糾紛案活生生地被依法判強奸罪三年。
更有甚者,這麽普通的案子驚動了人民日報,央視央台,美其名曰鏟除傳統婚禮陋習,保護女性身體自主權捍衛法律權威與尊嚴。
筆者從事過與兒童福利及家暴有關的工作,今天無意中看到這個案子,我覺的這個強奸案本質上就是強奸民意案。我給大家舉兩個例子:克林頓與女實習生有親密接觸,女孩子將沾有皇上雨露精液的內褲收藏起來告官稱克林頓總統與其有多次性行為,但是在法庭上,不愧為律師出生的克林頓總統提出一個驚世駭俗的觀點,他的性器沒有進入這個女生的性器管,他隻是多次用雪茄與其調情,性行為不成立。而且克林頓總統還提出一個證據,他在白宮與某知名國會議員討論轟炸中國駐南大使館時,這個女生正爬在桌下給他口交!但是口交也不是性交。法庭判克林頓無罪。不信可以去讀一下Scott Report. 另外一個是Donald Thompson, district federal judge, a veteran of 23 years on the bench, used a penis pump on himself in the courtroom。美國一位德高望重的老法官,多年來在法庭上一邊審案一邊用性玩具玩弄自己的生殖器被開除公職。這家夥與政府打官司拿回高額退休金,後來因酒駕入刑。
常言道寧拆一座橋不拆一門婚,這一家人甚至簽下補交八萬彩禮,將房子產權分割給女方一半,夠心誠意盡了,女方也沒有在汀婚當天報案。這種糊塗案需要糊塗人來判,這個案,即使要審,也該審過兩,三年再說。中國最高人民法院曾明確指出:當民俗習慣與法律衝突時,應優先考察行為人是否具備違法性認知的現實可能性”。一審二審及央視,人報那些唯恐天下不亂的極左分子為什麽如此急急匆匆?鄧公有句名言:“現在,有右的東西影響我們,也有‘左’的東西影響我們,但根深蒂固還是‘左’的危害。”過去二十多年,西風東漸,許多極左的高大上的詞匯及概念在中國流行開來,全然不顧中國國情民俗人情事故,以貌視正確的法律詞條搞亂中國輿論方向。當官的,當你必須在強奸法律還是強奸民意中做出選擇時,你是否該選擇民意?
判三年,有罪推定,維持原判!
失人心,萬民憤慨,公平難堪!
威嚴碎,動搖國本,天下不安!
當代中國,80%人的家鄉有彩禮習俗。全國平均彩禮錢為12萬。
一大筆錢的交易能順利成功,需要雙方都有契約精神。如果一方沒有契約精神,交易就會出大問題。
例如,毒販一手交錢,一手交貨。如果買方把賣方都殺死,就能不花錢得到貨。如果賣方把買方都殺死,就能不賣貨還白得一筆錢。
所以,在房產交易中,要有 escrow,保證錢、房過戶同時進行。
在中國的彩禮、成婚交易,也是一樣。如果雙方都有契約精神,交易順利成功。
但在彩禮、成婚這一過程中,沒有 escrow 這麽一說。
而少數人沒有契約精神,想欺騙,隻得到,不付出。
所以,男、女都可能有試圖欺騙、提防欺騙的心理。
例如:少數男的可能想承諾彩禮,性完以後又毀約,不成婚,不給彩禮。
例如:少數女的可能想承諾成婚,彩禮到手後又毀約,不成婚,不償還彩禮。
即使有契約精神的人,也得提防對方欺騙。
例如:男方得提防女方得了彩禮以後,又反悔,不成婚,侵吞彩禮。
例如:女方得提防男方在彩禮過戶之前就性,性完以後又反悔,不成婚,不給彩禮。
在大同案例中,雙方都在揣測對方履行契約的誠意,都在博弈。
女方要男方房產證加自己名字。男方怕女方一加名字就走人,於是同意“結婚一年後房產證加女方名字”。女方認為,十年後再加名字也是“一年後”,要改成“結婚一年後的第一天就加女方名字”。
男方怕變賣了一部分家產湊出來的18萬彩禮落空,婚前就硬上,以使女方不輕易悔婚。
為預防將來類似的禍事,最好在中國彩禮、成婚過程中,有類似房產交易中的 escrow,保證雙方都不騙人,都不被騙。彩禮由 escrow 公司暫時保存。如果成婚,第二天 escrow 公司把彩禮過戶給女方。如果女方悔婚,escrow 公司把彩禮退給男方。
雖然聽起來很荒唐,但這是在“俗”的過程中去掉“騙”的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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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天謝地,是過去式。 否則象你這種人要貽害多少兒童和家暴受害者
強奸就是強奸。才判3年,可見中國的法律對婦女兒童的保護何等的軟弱無力!
一、從今往後,還是“按質論價、依次給錢”比較合適。
二、不論公母,都得隨身攜帶官方製定的“性行為合意書”,不辦好手續,不得有非法行為。
模擬推演:
“我能牽你的手嗎?”
“嗯”
“嗯是啥意思?是同意嗎?那請你在合意書上簽字按手印,在牽手那一欄也按個手印,謝謝”。
合意書要合理設置具體性行為欄位,從“牽手”“擁抱”“親吻”“普通交配”“個性化交配”等等,還要注明“合意時間”“完成情況”等等。想做啥檔次的,就得先在相應欄位簽字、手印。
那每次夫妻行房,都要女方簽字同意作為證據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