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女兒,在國內長大,到美國讀了高中,是個相當優秀有藝術天分的孩子,性格溫柔靦腆,高三就收到美國一名牌大學藝術學院的offer,是全家人的驕傲,然而這大一剛開學就出了這麽個烏龍事件:
小孩因為之前在國內上學的時候有過一段時間的青春期抑鬱症,一過性的,在宣泄壓力時喜歡習慣性地說,不高興想自殺自殘這樣的話(其實並沒有,性格膽小惜命,就是宣泄情緒,沒有動自己一下這樣的)這次剛上大學感覺環境不適應就主動找學校心理谘詢中心聊天,在談話時又習慣性地提到自己想自殘這樣的話,結果沒有想到美國的心理醫生當真了,給她在美國的監護人連續打電話,還把她送到了自殺幹預中心,現在已經進去七天了,小孩覺得自己沒有問題,可以繼續上學,然而現在不僅幹預中心沒有讓她出來,學校也透露出讓她強製休學的意思。父母現在在國內心急如焚,感覺這就是一個語言習慣導致誤會的烏龍事件,請問學校有權力讓小孩強製休學麽?家人應該怎樣做,才能最大化地保護孩子,維護她的利益?很著急,希望大家幫幫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