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心理遺囑
經過一段時間的耳濡目染,海外的華人漸漸接受了寫遺囑這一文化。但是,又有多少人想到過給自己的心靈準備一個精神/心理遺囑呢?
法律上的遺囑是如果最壞的事情發生了,即生命沒有了,那你在財產等方麵會做一些什麽打算。這是關於生命和財產的。那心靈上的遺囑呢?是不是更關乎的是一種精神上的解脫,或心理上的有備而來?
常跟關係較近的朋友交流,對婚姻要“一顆紅心,兩種準備”。任何事情要把最壞的結果想到,然後調轉過頭來,朝相反的方向,即最好的結果去跑。這就是對婚姻要準備一個“心理遺囑”。最壞的結果是什麽呢?離婚,對方移情別戀,你移情別戀,對方不幸去世。如果這些事情發生,你怎麽辦?
還有職場,也是同理。
往往做好了最壞的打算,反而會謹慎行事,防患於未然。Don't take anything for granted。感恩,欣賞,知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