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們先天擁有不同的興趣,才能和稟賦,所以每個人都有自己的世界,包括一生的希望,夢想和追求等等,為此人們活動的真正和最高的目的應當是發展自己的本質能力,追求自己的世界,但是對於大部分人來說,奔波生存的壓力使得個人發展的自由難以實現(少數富家子弟另當別論)。
為了生存,人們必須從事某種職業,從法律和社會意義上來說,這是完全自願、自主的行為,沒有任何人強迫他們這樣做。但從人生自由的意義上來說,這種行為是被迫的行為,是為了自己的生存的不得已的行為。人們被這種行為占用了絕大多數時間,終生被禁錮在一個狹隘的社會分工之中,完全隻是為了獲得物質生存的利益,而不是自由全麵地發展自己的本質能力。
聯係到社會現實來看,人們的確先天具有各種才能,愛好,興趣和潛力,但是絕大多數兒童長大成人,脫離家庭進入社會以後,立刻麵臨著生存的壓力,必須馬上出賣勞力用來謀生,須臾不停直至衰老,沒有任何選擇餘地,否則就會淪為饑民餓死凍死。這樣日複一日年複一年,絕大部分時間從事不喜歡的固定職業,或者早已厭倦的單調工作,憂心操勞疲於奔命,慘淡經營養家糊口,哪有時間去發展自身的潛質能力,哪有條件去追求自己的世界呢。
從這一點來看,由於生存的壓力,人生的自由,迄今為止其實絕大多數人們是沒有的。而沒有人生的自由,人的一生實際上是操勞遠大於享受,艱辛遠大於歡樂的(一位著名作家說過:長的是磨難,短的是人生; 另一位作家也說過,除非生到極富之家,來到此世實在沒有什麽好謝的)。
或許將來生產能力高度發達,人類能夠進入一種自由生活狀態,在這種狀態下,人們按照自身的需求,自由全麵的發展,社會不再強迫人們從事必需勞動。生產力發達,工作時間縮短,因此給所有的人騰出了時間,用來追求自己的世界。進入了這種狀態意味著人類最終地脫離了動物界,從動物的生存條件進入真正的人的生存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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