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北美的宗教,教育和法律
(2012-05-05 10:0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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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自2011-11-15
(小記: 這論題過於嚴肅,是我那喜歡看娛樂新聞的妻不感興趣的。為了寫這篇日記,我花了不少的準備工作。出國前或後,頭腦中一直有這樣的疑問:歐美強盛的原因? 十年的北美生活過去,我把我的認識和大家尤其是還在國內的朋友分享。)
一個美國的大法官說過,美國的強大有曆史的機遇,但根本的原因在於宗教, 教育和法律。
為何宗教排在教育和法律之上呢?那時因為教育和法律脫胎於宗教而又獨立於宗教。產生於公元前1100年--相當於我國商朝時期的希伯來文是因為聖經的需要而創造,真正懂得文字的都是教士;而律法整個就是教會律法,直到文藝複興時期的宗教裁判所。歐美的曆史幾乎都是由宗教貫穿始終,從猶太人摩西,大衛王,所羅門王到文藝複興,再到美國基督教立國。而美歐重大節日都和基督教有關。
基督教產生的意義在於他解釋了最基本的問題:人從那裏來?到那裏去?人神之間的關係在聖經中有詳細的描述,這也決定了信仰者在生活裏麵的基本思想和行為—仁慈,和平,忍讓,良善,誠實,節製,中心就是愛。就象高樓的地基,基督教就是西方文化最堅實的地基。
兩年前,有位從蒙特利爾來的博士,極度崇拜希臘文化,認為希臘文化是西方文明的根本,並對中國文化大加貶低。他曾經為此寫過本書,為此我和朋友們邀請這位博士到渥太華,還在飯桌上為此辯論了一番,現在想來雙方都未能抓住重點。傳承聖經的希伯來文明和同樣古老的希臘文明的融合才是西方文明得以發達的原因。希伯來文明強調思想觀念,法律製度,宗教傳統,是神性的理智文明;而希臘文明強調公平,公正,自由,和科學,是人性文明。看起來是對立的兩方向,其實並不矛盾,兩者卻因為軍事上的互相攻伐占領而融合,最後有古羅馬帝國創造拉丁文字而成為西方文明的開始。
宗教的發展也並非一帆風順,在律法上和希臘文明有對立的地方,曆史上也有過宗教裁判所的黑暗時代,經過曆史演變,最終律法從宗教裏獨立出來,而更能代表古希臘的人性文明。
至於教育,就更能看出教會的巨大影響了,在我家旁邊,公立小學隻有2所,教會小學高達4所。那世界第一的哈佛大學就是由傳教士所辦,據統計,94%的哈佛新生討論宗教問題,71%參與宗教儀式。辦學宗旨也由傳教士所定。那些18世紀因不滿歐洲天主教而移民來的新教徒,在美國影響力巨大,成為美國價值的核心內容之一。
反過來看中國,曆史上就沒有強有力的宗教,隻有自秦漢而來的唯我獨尊的儒家,衝其量就是半個宗教。因為第一,他是人創造的,權威遠不及神學;再者就是人為的隻對社會思想,行為做了部分的闡述;最後就是放棄了百家爭鳴而對儒家最後優化的機會。即使這半個宗教被日本,韓國運用的也不錯,而最終被GCD徹底掃進垃圾堆。共產主義破滅造成了信仰--也就是思想基礎的倒塌,更糟糕的是沒人意識到這點,金錢和財富居然替代了宗教信仰。可以想象,以此為基礎的法律和教育就成了笑柄。那地溝油,毒奶粉,官商勾結,就都很容易的解釋。
醒醒吧,中國大陸的人們,在為自己取得一點經濟成就而沾沾自喜人們;那些因為拿了無數奧運會金牌而狂呼的人們;那些為了經濟增長而掠奪自己資源的人們;那些比豪車情婦的人們;你們正居住在沒有地基的高層建築裏,再高再漂亮又有什麽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