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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冤屈的強奸案

(2013-08-14 08:29:18) 下一個
              

     我出生在70年代中期北方一個工業省會。就像高行健說過的,小時候的記憶,就有點像做夢。在我模糊的記憶裏,有著令人生畏的軍綠色大卡車,解放軍人荷槍實彈像現在衣服店櫥窗裏的假人似地站立著,整齊劃一、麵無表情地排列在大卡車上,幾位軍人架著被五花大綁的犯人們站在前端,犯人們頸項上各自掛著白色黑字或是紅字的大牌子,上麵打著個大大的“X”字,高音喇叭一路義正言辭地宣讀著各種罪行,反複的遊街,最後聲勢浩大地奔赴刑場。

     當時,常聽老人們現場說法:“不可以做壞事呀!”幼小的心靈深處備受震撼。這也是一種深刻的教育方式吧,盡管,恐怖的氣氛濃重了些。


 

      後來,我上初中,加入了什麽“文學報”,有幸認識一位“詩人”。詩人長得有點粗壯,黝黑粗糙的皮膚,亂蓬蓬的頭發。他自我介紹說,他以前是專門執行“槍決”的。又說,舊社會人們管他這行叫“劌子手”。

      我們這些祖國的花骨朵們一聽,都不由地正襟危坐了起來,瞪大了雙眼。他似乎習慣了人們驚異的眼神,無所謂似的搔搔茅草似的頭。當時,我有點擔心他頭上有虱子,但是後一轉念,這麽偉大的詩人頭上怎麽會有虱子呢?

      也許,那種宰殺生命的勇氣積累多了,一定有很多詩賦可以被激發出來吧,這個想法讓我有點瑟瑟發抖。詩人又淡然地說起,他如何去探望一位年輕女死囚稚幼的女兒。我記得他還朗讀了一首“咖啡壺”的小詩,他給我的印象是,詩的字裏行間總有一種衝動匍匐著,而且他總喜歡“物化”一些情感和事物,是否包括人、和人的頭呢?我就無從揣度了。 

 

      似乎跑題了。應該說“強奸”這個招人眼球的話題的。

      魯敏是我喜愛的一位女作家,她在一部作品裏,描述了文革結束時期,一樁所謂的真實的強奸案。

      19歲,某藝術大學的大學生。在那個對政治和社會安定很關注的年代,異想天開地想開個聖誕節PARTY。邀請男生、女生們來跳舞。昏暗的房間,點上蠟燭,開上大喇叭的舞曲,共同喧鬧一番,揮灑一些青春的活力。在那個年代,這個點子可是很稀奇。

      PARTY 終於開了起來,但是驚動了居委會的大媽前來視察,大媽巡視一番,似乎又平安無事地笑笑,走了。

      PARTY 上,有個女孩,17歲,是眾所周知的有些叛逆的“問題”女生。

      罪案就這樣發生了。

      他喜歡上外表出眾的這位女生。女生似乎對他也有意。男生經常臨摹西洋人體油畫,於是,他坐在沙發上,畫了一張女生的素描。他認為女生很美,有點西洋女的味道,所以胸前突出的地方像長了兩顆碩大的水蜜桃一樣有點不合比例。女生一把奪過忸怩的男生手裏的草圖,誰知道,她很喜歡這幅素描。

      女生借口喊胃痛,把男生引入半掩的廚房間。黑暗裏,兩顆年輕不羈的心靈撞擊出了火花,犯罪的氣氛就如此這般的濃鬱了起來,兩人漸漸纏綿。最後,令男生忐忑不安的是,女生把他的手帶入了“桃花源”,男生頗有些驚訝,但是經不住這種令人暈眩的誘惑,手指探進去,卻感到粘粘的流質粘上了手指。罪案就發生在這令人窒息的瞬間,兩人都專注地沉浸在自己的世界裏。當男生剛把自己帶血的手指驚訝地展示在自己瞪大的雙眼前。廚房間的門猛地被撞開了。幾位警察闖了進來。他們按到了女生,當場“捉奸”。於是,犯罪的現場得以第一手地保留了下來。

      男生,19歲、大學生,供認他犯了“強奸”罪。因為,他自認為,他使得一個女孩成了一位女人。這不是強奸是什麽呢?他認為自己犯罪了。因為供認不諱,一個星期內,他被遊街示眾、押赴刑場、處以槍決。

      女生,17歲,她被按到在地,幾位女警察在她赤裸的下身前收集“證據”,旁邊的男警察在視察現場。後來,她被移至醫院,進行反複的婦科檢查,進一步“收集”證據。之後,她懷揣著“處女膜破裂”的診斷書,踉蹌地回到了家。女生幾乎快瘋了。

      男生死了,是個罪犯。犯的是“強奸”罪。

      他的父母親,是某大學的教授,老兩口絕望了。他的父親,很多年以後才得知,因為公安局要執行上麵下達的任務,每個月要完成定額,捉拿多少個“破壞社會治安的分子”,雖然這個案件,證據不是很充足,但,誰讓年輕人“招供”了?

     
     再說女生。她的行徑有些匪夷所思般的過火。原來,她出生在一個問題家庭。她的母親是位常年在外演出的舞蹈演員。女孩整年單獨與繼父、一位正直的軍人生活在一起。女生暗戀上了自己的繼父。青春期的少女,心頭的悸動實在是按捺不住。可是軍人出生的繼父,雖然也跟少女意篤情深,但是,他始終保持著一條界線。女生就揣測,也許當她不是個“女孩”了,繼父就可以無所顧忌了。於是,她上演了這場鬧劇。

     女生自那以後,心靈上留下了難以磨滅的陰影。這使得她成年後,離婚、獨居,因為,她無法進行正常的夫妻生活。

       小說中還提到了死去的年輕人的父母親,後來又懷孕,40多歲了,生了一個女孩。女孩16歲的時候,參加電視台舉辦的歌唱比賽,並出去參加巡回演出。回家後,老夫妻兩個在她的行囊裏發現了避孕套。兩位老人急得要去報警。老人們不禁嗟歎,現在又是個什麽世道?

 

      現代社會了,又有誰還會記得那位枉死的冤魂?那位剛剛在生命初露朝暉,就被中道腰斬的年青俊傑?美好的生命就如一縷青煙般消散,孰是孰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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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
碧藍天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fonsony' 的評論 : 同情! 真覺得惋惜...
fonsony 回複 悄悄話 文革中後期,一位年輕人被槍斃,他的母親還在放牛,我的老師是文革時是調查案件人員,跟我說,這年輕根本沒有什麽問題,隻是遇著嚴打與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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