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牛在上一篇文章說了,這世界上就沒有黨國破不了的案子。你們大家要信,千萬別低估無產階級專政鐵拳的力量。這麽簡單的案子就把北京公安給難住了,也太小瞧人了吧?
技術上,此案已破。老牛對無產階級專政鐵拳力量有充分的信任。舉兩個例子。國民黨戰敗後,一幫戰犯還不服氣。可在功德林裏沒關幾天,經過學習改造,一個個就乖乖地搶著認罪,積極揭發別人。多年後,黨國覺得他們也沒什麽利用價值了,要大赦他們。其中一些還死活不肯出去:俺罪惡深重,能不能在牢裏再多呆會?多服點刑,俺才心安一點。
當年,某公安局逮著一搶劫犯,結了案就送上了法庭。法官問,認罪嗎?罪犯答,認,絕對認。好吧,判你個無期。服不服?罪犯答,不服。法官有點意外,嗯?不服?罪犯答,經過公安教育,我認識到自己罪大惡極,對不起人民,對不起黨,請法官判個死刑吧!我家裏願付雙倍的子彈錢。法官大喜,瞧咱公安辦的案!
刑事犯隻要給公安給盯上了,他就知道死定了。進了審訊室,不老實交代行嗎?難道孫某人在裏麵喝了杯咖啡,吃了點甜點,就哼著小曲出來了?!拿咱專政工具開什麽國際玩笑?
北京公安說,證據滅失,破不了案。有兩個內涵。其一,案破了,但不能公布?WHY? 記得李前總理說過的話嗎?“共產黨員從來不隱瞞自己的觀點。但我現在不說:-)” 其二,這是擰開手電筒的開關,讓你順著光柱往上爬。讓你們去瞎胡猜,借以混淆視聽,減少壓力。這不,當年ACT上的方小白臉現在的打假英雄在這手電光柱上下爬得多歡哪?
北京公安和清華手中的證據多了去了。這就是為什麽鉈們受了十九年網上“暴民”的折磨,可從來不敢找清華的麻煩,也不敢要求北京公安公開檔案,以擺脫嫌疑。敢對清華和公安戳戳點點的,為朱令案搖旗呐喊的,就不可能是下毒的。你可以說,也有人賊喊捉賊呀。是呀,OJ在美國就幹過。可在咱公安麵前幹,豈不是閻王殿裏跳大神,找死哪?
什麽時候北京公安才能結案呢?有那麽一天,習五世突然覺得此案不結,他睡不踏實,鉈們的日子就到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