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於看到櫻花盛開的四月天了!
這次,沒有舍近求遠,沒有錯過最絢爛的綻放!
在這個城市居住了十多年,每年都要到千裏萬裏遠的地方旅遊度假,看遠方的風景。真的每年都沒有守候到最佳的時間,去位於城西的 High Park 看過櫻花。
櫻花七日,每年四月的櫻花時節,隻要一不小心就錯過了。就像人生裏的很多事,很多人一樣。
上星期四的時候在網上確認, High Park 櫻花已經完全盛開了,而星期天卻好像很不合作地要下雨。於是隻有周六早上去了。而周六早上早起,是需要一點決心的,一不小心,懶惰一下就又要錯過了。
周六早上七點鍾就起床了,把家裏大的小的都叫醒,嚴格規定八點必須出門。因為要坐地鐵(人多沒有地方泊車),而且中午要趕回來下午孩子們要課外活動。 女孩兒總是有點小花癡的範兒吧,很合作地起來了,男孩兒卻賴在那裏嘀咕著周末也不可以睡會兒懶覺,什麽時候不可以去啊,就是看看花兒。切,小男孩兒懂什麽呢,懂什麽叫稍縱即逝,懂什麽叫錯過嗎?解釋不通,隻有威逼利誘了,反正很多次都是,回過頭來再教育,他還是次次都覺得值得的。很多次,對他說,小時候嘟著小嘴鬧別扭的樣子,沒有嚐試過而被逼著去試的事情,等你長大了,都會成為美好的回憶的。他當然不懂,但說得多了,又讓他記日記地記下來,以後會明白的啦。
四月的天,稍稍有點微寒,但沒有風,可能天雨欲來吧,陰陰地。但春天的空氣啊,甜甜的,翠綠的,情人心脾。
眼前的這一片淡淡的,粉粉的,漫天遍樹的櫻花啊, 花繁豔麗,滿樹爛漫,如雲似霞。人在畫中遊的感覺,身臨其境的感覺,是看過無數張靚麗的照片都敵不過的感覺啊! 所以才會遊人如織,所以才會有人在櫻花時節開八九個小時去 Washington DC ,在鬱金香節開五個小時去 Ottawa 。更遠的,還會去日本或者荷蘭。就為著在那一刻,於花同醉,為著在生命裏,有這樣那樣,親身的體驗,很美很美的感覺!
漫步走在繽紛的櫻花樹下,被隨風搖弋的櫻花,被淡然散漫的櫻花鋪天蓋地地擁抱著,深深地享受著,最美麗的綻放。
說是賞花,還兼帶賞到了相機,每個遊人都帶著大的小的相機手機。更有攝影發燒友 / 帶著長長短短鏡頭的專業相機。看著人們認真地用鏡頭捕捉的花海,真的願意相信,鏡頭可以留住這一刻的美麗,將瞬間化為永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