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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聚會和諧守則: 征求意見版

(2012-09-22 10:49:11) 下一個
馬上就是三十周年聚會,俺草擬一個畢業聚會的和諧守則。拋磚引玉,歡迎指正。

第一:禁止攀比職位。中年得誌者請照顧大器晚成的,後來居上者請禮遇校園豪邁的,出人頭地居高位者最好展現您虛懷若穀的氣度,無名英雄基層人員理應保持您不卑不亢的姿態,同學之間,人人平等。

第二:禁止攀比家產。腰纏萬貫的當感念創業成功的幸運,身無外物的多享受精神生活之充實。

第三:建議捐款,慷慨解囊。為了幫助更多的海內外參加聚會,建議富豪/鄉紳們踴躍捐款。如能捐5000美刀/4萬人民筆者,建議容許在聚會時有15分鍾的額外忽悠時間 (捐款人有權不忽悠);如能捐10000美刀/8萬人民筆者,建議容許在聚會時有30分鍾的額外忽悠時間;以此類推。請大會組委會討論。除組委會中國區主席外,其他同學一律平等,不得私自在大會上主題忽悠。30年後所專不同,加上腦血管硬化,忽悠報告等於天書,實際效果為零。

第四:請配合籌備組的食宿安排並尊重他們的辛勤勞動。坐擁豪宅者和暫居陋室的請共同回顧三十年前的同居歲月。縱是食不厭精或非綠色有機不屑者也請一起回味當年學校食堂共享的粗茶淡飯。少抱怨,多回顧。

第五:請對外貌、著裝、發型、發色、腰圍、體重、視力、行走速度等等狀況百異,個性千秋的同學一視同仁。由於基本同齡,拒絕尊老愛幼,但女生優先不變。

第六:女生禁止攀比老公,男生禁止攀比老婆,男生女生禁止攀比兒女。有無神仙眷侶、兒女是否出眾、膝下尤虛或子孫滿堂,不是此次聚會的主要議題。禁止有家室者將再度偷獵的愛情成果帶入聚會會場。嚴禁有過不和諧曆程者分享經驗,以避免已經居高不下的離婚率繼續攀升。

第七:禁止惡意揭底和延續恩仇史。三十年之前的情敵、政敵、債主,不論是感情糾葛、競爭恩怨、還是財物糾紛,三十年後請一筆勾銷。如若有人惡意誹謗,組委會有權清理門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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