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月前兒子與他老爸去度假去了,我有時間去superstore 樓上的good life fitness 看看,一去,就被幾個做雞樣的白女連騙帶哄說可簽兩年合同試試看,兩周內隨時可以取消合同,這頭兩周用我的信用卡charge了55刀(我去了四次)我也認了,在兩周內我去取消合同時馬上說不行,要取消得10天內...現在要cancel 合同呢?交罰金295, 就是說我去了四次,要我交350刀,這不是搶錢是啥?我回來馬上把我的銀行帳戶close了,但這兩天GoodLife fitness 開始天天打電話叫我回電,我一點不想同下三濫打交道,我有很好的credit history, goodlife除了可以向信用卡公司報告來毀我的信用記錄外,還能幹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