範冰冰為什麽犯了如此嚴重偷稅漏稅問題,可以賠上巨額貪汙的贓款輕鬆過關,而劉曉慶僅僅1500萬漏稅卻要享受更加痛苦的牢獄之災?
一個最為簡單的答案,於曉慶不同範冰冰生在一個偉大的時代。這是範冰冰不坐牢的根本原因,讓人羨慕不已。這個時代群魔亂舞,貪汙受賄,腐敗叢生,不光是娛樂界,各行各業都有自己賺錢的方式。當官的是最大、最容易的賺錢行業,官職越大,賺錢越多。還有教師可以業餘上課,補課;軍隊可以走私軍火;演員有陰陽合同;私營和國營企業家也可以收買官員得到巨大的優惠,萬畝良田立刻可以據為私有,然後建設成為磐穀大觀一般的輝煌建築。
第二,範冰冰不坐牢是因為她滑得像泥鰍,她立即尋找替死鬼,讓手下露出證據而服罪,成為替罪羊。而且,自己財富太多,富可敵國,隻要拿出來財產的一小部分就可以抵消罪過。不用進班房,或者受到其他懲罰。也太容易了不是。難怪網友齊聲唏噓,太便宜了她不是?
第三,範冰冰不坐牢是因為她尋找靠山,急忙讓大老板幫忙。但是,郭提到的王書記似乎沒有什麽關係。也許背後確實出了力,也未可知。反正他花了錢,打了電話,托了人。可以理解,誰不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隻要不違法就行。
第四,她舍得花錢,達到了“無毒不丈夫的地步。8億多的罰款,眼也不眨一下,史無前例。神秘隱蔽三個月以後,10月3日,中國官方正式發布通報,使範冰冰案終於有了結論。盡管範冰冰沒有受到法律製裁,罰款的數目嚇人。另外,偷漏稅案開啟了打擊中國娛樂業超級明星收入的大門,也可能開啟了中共監督那些掩蓋明星賺黑心錢的人和組織,還有洗錢的機構。以後中共肯定要對貪汙腐化的名人發動總體進攻。這些人跑得過初一,卻躲不過十五。
範冰冰不坐牢還即時寫了道歉信,很深刻,可以說是悔過書,隻是這個檢討和悔過沒有被逼迫就乖乖地認了罪。她也許痛心疾首了,不斷向黨國低頭俯首甚至磕頭了。範冰冰過去自稱是“範爺”,能夠低三下四本身就說明了問題。檢討看上去是貪官汙吏入獄後向人民向黨國懺悔的信,文革風格的小學生作文水平。我的成就“離不開國家和人民群眾的支持”以及“沒有黨和國家的好政策.沒有人民群眾的愛護,就沒有範冰冰”。
範冰冰確實趕上了好政策。這個好政策就是近年來,黨國的整個文化思潮完全“複古”,開始向傳統文化吸取“糟粕”,它需要辮子戲,需要奴才文化,需要宮廷惡鬥。《如懿傳(電視劇)》和《延禧攻略(電視劇)》,範冰冰和劉曉慶都扮演過中國唯一的女皇帝“武則天”同一角色。黨國所推崇的或者不反對的宮廷內鬥劇,黨國好政策和好文化的代表,否則就出不了範冰冰。不過現在風靡一時的電視電影文化,格調之低,實在不敢恭維。
其實,官方有一個完美的版本,範冰冰免予刑事追究的依據來自於《刑法》第二百零一條的規定。該法條規定,納稅人采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可處三年至七年有期徒刑、拘役,並處罰金。第三款規定,經稅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後,補繳應納稅款,繳納滯納金,已受行政處罰的,不予追究刑事責任。由於範冰冰屬於首次被稅務機關按偷稅予以行政處罰,且此前未因逃避繳納稅款受過刑事處罰,偷稅的稅款、滯納金、罰款將在稅務機關下達追繳通知後在規定期限內繳納,依法可不予追究刑事責任。
我情願不相信這是真正原因,沒有背後的大力運作,沒有保護一大片既得利益的個人和團體,範冰冰她即使滑得像泥鰍,也還得坐牢。
範冰冰讓人反省,給那些名人敲響了警鍾。名人、自由職業者必須守法,否則將會遭遇滅頂之災。在一個講法治國家,實行的不一定是依法治國,隻能依法治民,越卑微越沒有抵抗力。名人和富人還可以通過名氣和金錢得到保護,一般庶民可能隻有啷鐺入獄的命運。
中共處罰範冰冰和最近吹響的對整個民營企業家集結號,已經風聲水起。各行各業的名人,包括知名律師、教師、畫家、所有發了橫財的人都必須注意了。連馬雲同誌都知難而退。如果誰敢跟政府過不去,一個偷逃稅的理由就可以使你傾家蕩產,甚至牢獄之災。趙薇及其合夥人的杭州普霖投資管理合夥企業是另一個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