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崔永元登高一呼向明星偷逃稅發出的衝擊,以前幾天範冰冰被追繳和處罰總計8億多稅款,崔永元先生拿到了10萬元(1元約合0.144美元)舉報獎勵,在全民歡呼到來之前,中國國家稅務總局發布的一則公告,徹底涼了普通納稅人的心。
按照崔永元前幾天微博上發的那個文章,雖然拿到了十萬元舉報獎勵,也麵對許多威脅利誘,但父親托夢給他“堅決不能退”,已經將其掌握的一抽屜陰陽合同分散藏於各處,準備再接再厲,一鼓作氣,誓將奮起追窮寇,不為10萬元就低頭。這篇壯懷激烈,大義凜然的文章,幾個小時就獲得了幾百萬個點擊,十幾萬留言鼓勵。吃瓜群眾本來還指望掀起一場更大的痛打明星大腕的好戲。
可惜中國國家稅務總局的一紙公文,將崔永元的一抽屜陰陽合同變成了一堆廢紙。
範冰冰被罰8.8億人民幣作為處罰(圖源:VCG)
北京時間10月9日,中國國家稅務總局發布了《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規範影視行業稅收秩序有關工作的通知》,通知中的重要內容抄錄如下:
“從2018年10月10日起,各地稅務機關通知本地區的影視製作公司、經紀公司、演藝公司、明星工作室等企業及影視行業高收入從業人員,對2016年以來的申報納稅情況進行自查自糾。凡在2018年12月底前認真自查自糾、主動補繳稅款的影視企業及從業人員,免予行政處罰,不予罰款。”
“從2019年1月至2月底,稅務機關根據納稅人自查自糾等情況,有針對性地督促提醒相關納稅人進一步自我糾正,並加強谘詢輔導工作。對經稅務機關提醒後自我糾正的納稅人,可依法從輕或減輕行政處罰;對違法情節輕微的,可免予行政處罰。”
“從2019年3月至6月底,稅務機關結合自查自糾、督促糾正等情況,對個別拒不糾正的影視行業企業及從業人員開展重點檢查,並依法嚴肅處理。”
也就是說,凡是今年底以前自查自糾、主動補繳稅款的,不但免於行政處罰,而且不予罰款!
免予行政處罰,意味著下次他們偷逃稅再被人舉報或被稅務機關查獲,仍然沒有坐牢的風險。因為刑法規定逃稅行為隻有被稅務機關行政處罰二次以上或者責令補繳稅款卻拒不繳納,才會被追究刑事責任。不予罰款,意味著他們隻需要把偷逃的稅款和滯納金繳上,不必像範冰冰一樣被處以4倍的罰款
即使自查自糾沒有發現而被稅務機關查獲的,這次還可以依法從輕或減輕行政處罰;對違法情節輕微的,可免予行政處罰。
這意味著,“範冰冰們”即使被發現了存在偷稅漏稅行為,依然不會被罰款。
有網友評論稱,這無異於“為虎作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