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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五毛發帖刪帖還真能掙錢

(2018-08-24 11:49:58) 下一個

短短時間就掙了五百多萬。挖坑怎麽不掙錢,還把自己累得要命?

什麽


記者從四川省高院獲悉一起“網絡水軍”案,2013年,袁某開始在瀘州敘永縣網絡有償
發帖、刪帖業務,之後其弟和妻子先後加入。期間還聯係陝西某網站編輯、技術人員幫
忙刪帖。據統計,6人共獲利130餘萬元。22日,該案在瀘州敘永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袁某、網站編輯、技術人員等6人均出庭受審,該案將擇期宣判。 



22日,瀘州敘永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一起“網絡水軍”案。公訴人指控稱,袁某從2012
年起在佛山從事網絡有償發帖、刪帖業務。2013年8月返回敘永從事有償刪帖,並指導
弟弟袁某和妻子胡某等人從是網絡有償發帖、刪帖業務。期間,3人多次接受刪帖中介
葉某委托為其刪帖。2015年,袁某多次聯係已離職的陝西某網站編輯周某刪帖,周某介
紹前同事王某幫忙。但因王某也已離職無權刪帖,王某又找到該網站技術人員張某幫忙
。 



經調查,袁某等3人除了通過網站申訴通道刪帖外,還接聯係網站編輯刪帖,向對方提
供報酬,再不行就找其他刪帖中介從中賺取差價。據統計,袁某通過信息網絡有償提供
刪除信息服務,非法經營數額達340701元;他的弟弟、妻子非法經營總額達519250元;
葉某非法經營總額達350800元;網站編輯周某非法經營總額達69000元;王某獲利29100
元。6人通過信息網絡有償提供刪帖服務,總共獲利130餘萬元。另據查明,去年10月,
周某主動退贓60000元;王某主動退贓40000元。 



公訴人認為,袁燚等人違反國家規定,以盈利為目的,通過信息網絡有償提供刪帖信息
服務,擾亂市場秩序,其行為觸犯了刑法,應當以非法經營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其中,
袁某等3人和葉某非法經營數額均達25萬元以上,屬於情節特別嚴重。 



法庭上,袁某稱大學畢業後,先後在網絡公司和連鎖酒店工作,後來迫於經濟壓力,開
始從事網絡發帖刪帖業務,“發稿掙了500萬以上,但大部分是發帖所得,刪帖隻是小
部分。”庭審進行了近8個小時,6人對指控的罪名均無異議,“但犯罪金額是包括發帖
和刪帖,應予以區分。”其中,胡某還稱她主要是發帖,刪帖占少數。在庭審最後陳述
環節,6人均稱願意退還所有違法所得並繳納罰金,並保證以後不會再做違法事情。該
案因案情較複雜,將擇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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