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二那年,哥哥從遠方的大學回來。隨身的SONY walkman讓我很是羨慕。更加讓我覺得不可思議的是裏麵的音樂。那個歌手在叫!?多麽神奇?那個遙遠的年代,周遭彌漫著港台流行音樂的霏糜氣氛。那強烈的節奏,金屬撞擊般刺耳的配樂,發泄的吼叫。。。給我印象很深刻。
那之後不久,和同學上書店找參考資料。孩子總是追尋一切機會去滿足自己的喜好。到後來就變成大家找喜歡的音樂卡帶。我順著櫥窗了無目的的瞎看。我看到了我買的第一個搖滾。一盒卡帶,那麽與眾不同,深藍的底色,上麵是四個扭曲的人頭,像是從嘻哈鏡裏折射出來的。雖然很猶豫,我還是買下了她。9塊8毛,我用10塊錢,找了2毛。從此開始了我的10年音樂人生。
後來,我有了自己的walkman,但即使這樣,我還是沒很多機會接觸搖滾。周圍是流行,是跟著感覺走。在同學間交流音樂時,雖然也能開心的一起瞎聊,但心底還是希望有人能和我有共同的喜好。
高中很快過去,進入大學後,很幸運的發現同寢室裏還有一個也喜歡搖滾。於是一起在上海大街小巷裏穿梭,尋找更多的,更好的搖滾音樂。
直到現在。
從最初的那種嘶聲的吼叫,到漸漸開始平穩,到現在洗去華麗電吉他伴奏,柔和而低沉的搖滾。
我曾經固執的以為我喜歡的搖滾不會改變。是的,我還是會聽metal的,或者punk的。。。
從沉迷在Pink Floyd那迷幻的世界,
到崇拜Gun and Rose的空虛頹廢,
到led zipplin的反叛和嘲笑一切,
到nivanar的迷惘,
。。。。。。
到現在欣賞coldplay的低聲唱吟,看淡人生。
看著一代又一代搖滾的興起,低迷。
看著一個個搖滾人光怪陸離的生活,然後病死的病死,事故的事故,自殺的自殺。。。。
什麽都在變化,
隻有變化還是變化,
變化總是不停在變化著。
從一個高二時無知的少年開始。。。
--------------------此文給自己,
慶祝自己找到一個不去繼續瘋狂購買CD的理由。
但願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