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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7 星期二

(2007-11-27 01:24:25) 下一個
最近很忙, 又很懶, 日記也寫得不夠勤快. 日子過得飛快, 2007年眼看進入尾聲, 還有一個月.

上周三打算加入辦公室附近的一個GYM, 因為隻靠YOGA的減肥效果不夠明顯不夠快, 我恨不得能立即瘦得沒有一絲多餘的肉. 因為是在辦公室area, GYM小得很, 比原來六本木那個TIPNESS還寒酸, 負責接待的STAFF嘮嘮叨叨. 我提到身上有TATTOO, 如果需要可以用TAPE貼上, 原來的GYM因為在六本木, 老外很多, 有TATTOO的就更多, 所以GYM也睜一眼閉一眼, 實在太乍眼的(例如在胳膊上的), 用TAPE貼上就好. 結果那個唐僧一般的STAFF立即跟剛充過電一樣, 又開始絮叨, 什麽"會影響其他客人", 什麽"要考慮", 什麽什麽... 我聽得煩了, 我又不是黑社會, 影響個P, 而且我花錢, 還這麽多事兒. 我也沒理那個還在念叨的STAFF, 拿起包走人. GYM的錢省下, 正好可以SHOPPING. 我心情大好的轉道去新宿, 直奔ISETAN的CHANEL專櫃, 買了惦記已久的太陽鏡. 本來還打算給怡買結婚禮物, 但HERMES 8點就關門, 也太早了, 所以沒趕上. 然後又去喜歡的店轉了一圈, 戰利品豐富, --大衣, 小呢帽, 彩色長襪... 盡興而歸.

周四, 亮組織一個聚會, 說了好幾次讓我也參加, 說是"可能遇見有感覺的人", 我哭笑不得, 告訴他, "I am NOT looking for anyone." 最終, 不忍拂他的好意, 隻好硬著頭皮去了... 比我想象的還要糟... 不知道亮從哪裏收集來這麽些極品人物. 一個胖子, 怎麽看怎麽都是GEEK, 中文叫"IT精英"(這是F教我的, 貶義), 手持他的cellphone, 向旁邊的女生們介紹其功能, 足足講了一個小時. 旁邊的日本女生也聽得很煩, 但仍盡量禮貌的裝出有興趣在聽的表情, 我已經煩得超過能忍受的極限, 想把他那個破手機立馬扔到窗戶外麵去. 我右邊的男生大概有狂躁型間歇性精神障礙, 每隔5分鍾就會上竄下跳並伴有震耳欲聾的傻笑聲, 弄得我飯都沒吃好, 被他嚇著了. 好不容易捱到結束, 我匆匆告辭, 走到外麵, 有種終於回到正常人的世界的感覺. 第二天講給S聽, S樂, 說, 其實亮也挺GEEK的, 物以類聚, 正常. LOL.

周五本是假日, 但Ben從HAWAII過來, 於是全體加班. 本來說3連休都要加班, 但後來S也覺得太過分, 於是周六有一天假. 我終於可以安穩的睡懶覺, 結果竟然被Dave打電話來吵醒. 他說天氣很好, 要不要出去溜彎兒, 我說我得去新宿買結婚禮物, 他說那就新宿見, 我的懶覺沒睡成. 在HERMES給怡挑SCARF, 真是好東西, 但也真TNND的貴. Dave在HERMES店裏四處閑逛, 逛回來告訴我, 看到一件JACKET, 100萬日元, 我說"wow, buy one when u make enough money", 他說, "No, I will buy TWO!" 我樂, 想起網上流傳的那個"有錢了, 什麽都買兩個"的笑話, 看來這個是國際通用的感覺. 最後挑了一條今年的design的scarf, 店員把東西包裝好, 恭恭敬敬的送我們到門口. Dave說, 這條圍巾的錢都夠買台電視了, 我說, 我總不能扛台電視去印尼參加婚禮吧, 好在她不常結婚, 偶爾一次, 破費一些吧. 

說到婚禮, 我到現在還沒有拿到機票, 煩死了. 用現金買票, 立即有座, 用MILE買, 就要等, ANA太過分了. 軼一直催我看HOTEL, 我根本沒心情, 工作忙, 機票也沒搞定...#$#%#$$@!!! 老板希望我在走之前可以幹更多的活, 於是把整個TESTING都推給我負責, 這周六就開始, 雇了幾個PART-TIME的學生, 也不知道能完成多少, 很是stressful. 

今天在網上看見軼, 問她打算給怡買什麽. 我知道她現在不富裕, 如果她願意SHARE的話, 可以一起送那個圍巾, 負擔輕一些. 但軼說打算買怡喜歡的那個樣子的LV錢包, 國內仿製的, 我一聽, 愣住. 軼說她問過怡了, 怡不在意, 我想, 怡當然會說不在意, 就算在意也不能說出口啊. 軼說她現在賺得少, 每月工資比那條圍巾剛多一點兒, 不能打腫臉充胖子; 這些我都能理解, 隻是, 軼一直都是那種對假貨深惡痛絕, 不屑一顧的人, 要麽買正品, 要麽幹脆就不買, 很有原則. 回國不過幾個月, 就變了, "一文錢憋死英雄好漢", 沒有錢, 堅持原則大概不容易. 我不知道說什麽好, 隻好回複, "怡喜歡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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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
jgey 回複 悄悄話 我不占,難道讓你占?!

你放心,等你結婚我一定送個假的,還不告訴你,哈哈...

P.S.一看你就不象是能買得起真古董花瓶的...噎死你!\(^o^)/
G.C. 回複 悄悄話 靠,送個假包你也能占領道德製高點,你一句"欺騙“,我還有什麽可說的呢?

不過話又說回來了,結婚收的東西是很不吉利的,特別是明知道是假的還要裝著笑臉收,那晦氣。所以說寧願朋友別告訴我, 不知為不知是知也。 

再者,哥們姐們之間送點假的東西是可以原諒的,比起男女朋友之間的性質要輕的多。因為好朋友們之間送東西(特別是多年的朋友)一般沒有什麽目的性,純粹是友情;我要送我哥們一假古董花瓶而他當真,我肯定要和其他朋友們笑他幾年。 而bf送gf包包性質就不同了, 嘿嘿,一般都是有目的的。
jgey 回複 悄悄話 G.C.同學,

首先,你不是女生(或許你有做女生的潛質?:));其次,這是一個關於人的品質的問題.買假貨,不好聽一點講,是虛榮 and cheap,但如果不說實話,就事關於誠實與否.

換一個case來討論這個問題,如果BF送GF禮物,經濟條件有限,買不起正品,送了假的,並說明情況,我想,GF會理解和體諒,雖然買假貨的行為本身很可笑.但如果BF以正品的名義送假貨,GF發現的話,我覺得很難原諒,因為有欺騙的因素在其中,我會懷疑對方的人品.

我覺得,每個人或多或少都會有些虛榮,這也是名牌品貴得離譜卻仍有很多人購買的原因之一.所以,不傷大雅的虛榮,可以被原諒,但不誠實,我個人覺得,這是個很嚴重的問題.
G.C. 回複 悄悄話 如果我是女生,我寧願被欺騙,也不原意被告明是假包。 買奢侈品不是為了質量,跟不是為了材料,而是為了那一份滿足感。 自欺欺人倒也算了,起碼自己做了選擇,而被硬塞個假包, 實在有點怪怪的感覺。
jgey 回複 悄悄話 不割...ROB送的那套是CASHMERE的,和HERMES的SILK圍巾根本配不上套.

而且我還沒考慮好怎麽處理"這些不合風格的禮物",1是留著自己用(不知道什麽時候會用),2是賣了...真是麻煩.

P.S. 送假的,還不告訴人家,那好象更過分誒.
G.C. 回複 悄悄話 哈哈, 要麽送真貨,要麽別告訴朋友是假貨,我看不如你忍痛割愛, 將ROB給你的LV手套什麽的作為軼的禮物送給新娘子, 又給軼作了麵子, 有解決了這些不合你風格的禮物,還可以和你的圍巾配套,一舉三得。
jgey 回複 悄悄話 結婚禮物送個假貨...總覺得怪怪的,不是嗎?
倒不如送個別的什麽,有意義一點的禮物,便宜一些也無妨.

不過,HERMES的門檻真是夠高,LV根本沒法比.我的收入離HERMES的消費水準還差好大一截呢...愁啊...(#-_-)
elpher 回複 悄悄話 國內物價拚命漲,就是工資不漲...如果消費和收入還能維持適當比例那也沒什麽,不過HERMES圍巾的收入要MATCH LV包包的消費,好象是難了點...要不送點別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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