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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星期五

(2007-02-08 20:17:30) 下一個
老媽曾經告訴我, 穿高跟鞋走路的訣竅是, 一要"搖", 二要"晃", 這樣一來, 既容易保持平衡, 又可借助搖擺的力量而減輕腳的疲勞, 所以她老人家走路從來走不出直線, 被老爸"嘲笑"無數次. 每次當我穿著高跟鞋, 腳趾酸痛且跌跌撞撞的時候, 就會想起老媽的最高指示, 然後搖搖擺擺得如同醉漢一樣, 終於"晃"到辦公室. 很多時候, 我覺得白領是個貶義詞, 坐辦公室和坐監獄的區別不大, 坐辦公室的還要自負交通費和房租, 其實, 做個滿街遛達的巡警挺不錯, 散步有益健康, 大街上又有那麽多熱鬧可以看, 煩了, 抓幾個違章的出出氣, 多麽愜意的工作!

我這一周的出勤記錄差得我都不好意思看, 昨天心情煩躁, 裝病一天, 去池袋的書店逛了一下午. 朋友推薦BILL BRYSON的書, 我隨便翻了幾本, 發現這位大叔說話挺"損"的, 他形容一男生的長相, --"the young man, his face makes you think that God actually has very good humor sense." 我喜歡, 於是買了本他寫的歐洲遊記. 最近天氣一天比一天好, 我的心情卻一天比一天差, 也沒什麽具體原因, 抑鬱加煩躁, 間歇性的. 昨天差一點就定了今天離開的機票, 香港或是新加坡, 都無所謂, 總之離開東京就好. 後來, 冷靜下來想了想, 逃跑不是辦法, 最後總要回來, 爛攤子還要自己收拾, 於是, 今天還是老老實實的上班來了.我是那種想一出是一出的人, 想做什麽, 立即就動手, 想去哪裏, 收拾行李就走人, 沒有計劃性, 喜歡折騰, 隨遇而安. 還好, 中國護照在一定程度上限製了我折騰的可能性, 畢竟可以落地簽證的地方還不夠多, 我比較懶, 特別討厭去簽證, 象澳洲那樣第二天就可取的還好, 而美國那種要等一周的, 一周後, 黃花菜都涼了! 如果真的入籍了, 最直接的結果大概就是, 我可以更肆意的滿世界亂跑了, 哈! 那樣的話, 估計我這份工作也就難保了, 一個不順心, 第二天我人就可能在飛機上, 世界那麽大, 為什麽我要把自己關在辦公室裏?!

前天看了[LITTLE MISS SUNSHINE], 這大概是我最近一段時間以來看過的最好的電影. 最後笑得熱淚盈眶, 不是不感動的, 讓我重新考慮關於FAMILY VALUE, 或許組建一個家庭並不是很糟的主意. 片中小女孩OLIVE說, "I dont wanna be a loser, cos dad hates losers", her grandpa said, "honey, you are not a loser. losers are those people who so afraid of not winning, they even dont wanna try." 昨天在書店看到SELF-HELP CORNER擺著很多書, 上麵明晃晃的用誇張的大字寫著"WINNING", 覺得很可笑. 其實整個SELF-HELP CORNER都很可笑, some book like [How to save your relationship], does anyone really think that a desperate woman could save her screwed up relationship by reading such a book??? its kinda pathetic. If you really want to help yourself out, dont waste time on those ridiculous books which always trying to tell you what a big loser you are, just do what you get to do, and be happy with what you have, you dont need anybody else to judge your own l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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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 ()評論 (7)
評論
jgey 回複 悄悄話 海涵啦。。。我宰相肚裏能騎自行車,不跟你一般見識。。。哈哈!
G.C. 回複 悄悄話 不好意思,可能我的話你誤解了,我毫無不敬之意。 俺語文基礎差,表達能力有限,並以為別人個個都能read my mind,所以常常說出讓人聽了不順耳的話,如有冒昧之處望jgey同學能海涵。

jgey 回複 悄悄話 給一些從未穿過高跟鞋且又喜歡“暢所欲言”的同學講一下穿高跟鞋的基本常識:

因為有HEEL,所以在走路的過程中,有一大部分時間身體的重心放在前腳掌。即便穿非常合腳又做工精良的高跟鞋,排除摩腳卡腳等等,鞋的客觀影響外,如果HEEL偏高或走路時間過長,前腳掌的負擔很大,一樣會很痛。

“搖晃”的原理就是,盡量不把重心集中的長時間的放在前腳掌,以減輕前腳掌的負擔。和視覺效果沒有什麽直接的關係。

既然高跟鞋這麽“折磨”人,為什麽還要穿,--這個則完全是因為視覺效果。
jgey 回複 悄悄話 哈哈...得我媽的真傳,請交學費500美金,港幣,日元也收.

我喜歡MATT DAMON,比較對我的TYPE...a little shy, laid back, and very cute =))
-尖尖- 回複 悄悄話 Nice! 好中意你老媽的“搖晃”原則,這將變成我生活中的“二手”知識——我從來都很怕穿高跟鞋,累啊,估計就是沒學會一搖二晃這個看家本領。
BTW, 我最近看的電影也是LITTLE MISS SUNSHINE,BIOOD DIAMOND 還有HAPPY FEET,不過很看好萊帥哥,甚至覺得目前看來好萊塢就隻有他了,靚佬湯靚嗎?才那麽高一點點哦……還有幾個,不是硬漢就是文藝,還是萊帥哥人高馬大文武雙全單身有前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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