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梅”的工作,收入增加了,不久我又晉升為Research Associate, 工資增加到28,000刀/年。加起來, 就有40,000刀/年,比原來好多了。那時1989年年底,全美平均工資水平不高,4萬的年收入已相當於美國家庭的收入平均線。 所謂家庭平均收入是指四口人的家庭而言, 我們隻有三個人, 當然就顯得更加寬裕些。 經濟上的改善, 對生活的要求漸漸提高了。 除了改善夥食外,我們買了新的電視機, 還買了一套高級音響設備, 帶有立體音響效果。 但意想不到的一些事情也接踵而來。
那時,中國人為了節約點錢,大部分人都把車泊在離工作地點不太遠的偏僻的路邊, 可以省去泊車的費用。 每天下班, 我和“梅”得走十分鍾的路,到泊車地點, 開車回家。 一天, 下班回家, 走到泊車地點, 車不見了, 給人偷了,這下可把我氣壞了。 沒有辦法, 先回實驗室, 打電話給UAB警察局, 要求幫助。
警察很快就來, 一個個子又高又大黑兄弟, 人很和藹, 不太說話, 叫我們上車。 把車開到出事地點, 他視察一番,把情況記錄在一個小本上,然後到警察局。登記我們的車名, 顏色, 車牌號等等。 挺自信地告訴我們,大約24小時就能找到車。 然後, 送我們回家。回家路上, 警察告訴我們, 車一定要有保險, 有了保險, 即使車被偷了, 保險公司會給你賠賞, 出了車禍, 保險公司也會承擔責任。
第二天固然接到電話,我們的車找到了。 但是, 車中的部件偷竊一空, 包括引擎, 電池,車輪等等, 隻乘下一個空殼。 警察告訴我車子所在的地點, 離城市有30 邁遠的一個公路旁。那天,我實驗特別忙, 走不開。 在一位朋友的幫助下,“梅”聯係上拖車公司,把車子找到, 然後拖到一個舊車收購處,把它賣了。 還賣了500刀, 出乎意料!
上麵講過,那時, 我們的經濟狀況已有改善。 再買個車, 買新車, 還是買二手車? 我拿不定主意。 去看了Nissan Altima新車, 那時的價比現在便宜, 大約12,000刀,還可以分期付款。 舊車在報上查到, 有一部Nissam Maxima, 才開了三年,不到3萬邁, 因為車主懷孕快生產, 想要換大車, 就想把它賣了。“梅”一看就喜歡上了這部車,白色, 線條分明,裏外清潔, 車頂部還有一個天窗,是一位太太開的車,用得十分仔細。 “梅” 說:“ 就是它!”
這車原價19,500刀, 現在要價12,000刀。 我的朋友英語較好, 拚命給我壓價, 以10,800刀成交,但要一次付清。車主看了我的ID(身份證),知道我在UAB工作。 答應我第二天交錢, 他第二天給我汽車證件, 當天就讓我把車開走了。 當時我銀行的存儲隻有6000, 我又向朋友暫借5000, 第二天就辦理了過戶續, 車就正式成了我的車了。我即時就去上了車保險, 我想這回必定安全了。
誰知這車又惹禍了!
我們的公寓房離工作單位不遠, 開車隻要10分鍾, 不屬那種豪華區。 居住的人大多是UAB的學生, 博士生, 進修生, “三生公寓”。三生們用的車大部都是二手車,雖不能說破舊不堪, 但也不是那種暫新的車。 我們的那部Nissan Maxima, 看上去就像新車一般, 壓倒一片。 我心中很是得意。
有一天, 周末下午。我太太從窗戶望出去, 看到來了一輛很破舊的車, 中間坐了一位黑兄弟, 不認識, 不是本公寓的住戶。 “梅”高度警惕, 叫我出去看看, 把他的車號記下來。我出去了,看到一部灰藍色的車, 很破舊, 裏麵有一位黑兄弟,矮矮的,瘦瘦的,坐著看書呢。 我還是嫩了點,不好意思去記他的車號。
就在第二天下午四時, 我正在做實驗, 接到兒子打來的電話, 說我家遭偷了。 我和“梅”連忙請假回家,一看真慘, 一地的衣服, 鞋子。我一檢查, 我們的護照, “梅”的首飾, 現金(不多),部分衣服, 一套剛買來不久的音響設備, 和一台Nikon相機,全偷走了。 一台電視因為太大, 一時搬不出去,留給了我們。 我們來美國後剛剛起步,這下損失慘重, 一共損失約5000刀。
立馬打電話給警察局, 電話中回音, 所有的東西不要移動, 等待他們到來。 不久, 來了兩人,一名警官, 一名偵探。 問了些問題後,然後取證。 臨行時問我:”你們是否有保險?” 又是保險! “租房還要保險?” 我問。 警官回答:“沒有保險,損失的東西就沒有人賠賞給你啊!”
兩周之後,偵探到實驗室找我, 告訴我偷盜的人基本可以確定。 他打開一本相冊, 有6個頭像。 他說:“你說見過一個黑人到過你們公寓房, 能指給我看是誰嗎?” 我一眼就認出那個瘦瘦的小個子,“就是他!” 偵探點點頭, 說:“是他。”
偵探慢悠悠地說:“這個人進出監獄5次, 都是因為偷盜, 他吸毒, 還養一個情婦, 每天消耗500刀, 他靠偷盜維持生活。 從你家偷走的東西當天就低價出售,錢早已花光。 可是, 我們不能逮捕他, 沒有證據。” “要什麽證據?” 我問。 他繼續說:“你們被偷的物件, 都沒有發票根據。 所有的電器, 例如音響, 相機等等,都有編號, 你應該記錄下來, 或者所有的東西拍成照片,留檔。” 在美國口說無憑, 樣樣都要留有證據。 我懂了!
兩次不幸, 尤其是後一次,我和“梅”都好傷心, 隻能默默地忍受著。 晚上我們擁抱在一起, 相互鼓勵, 厄運總會過去, 時來運轉,一切會好起來的。
所有被偷的東西中, 護照是最麻煩的東西。 首先要登報聲明取消這三本護照, 包括我兒子的那本。 然後, 要到中國駐美國領事館申請新護照。 一個月後才拿到新護照。 吃一塹, 長一智,我們在銀行開了個保險箱, 我們的貴重的東西, 包括護照都放在保險箱中以免再次被偷。
發生事件之後,許多人伸出了溫情的手,“梅” 的老板, 當天給了她一張200刀的支票, 以此安慰; 我的老板在年底增加了我2000刀的工資;學院中也給予500刀的補助。在美國,體會到人們的關懷和人間的溫情。
此後, 我們搬到一個比較安全的地區,買了房保險, 登記了所有的物件, 還拍成了照片留檔。半年後, 我們又買了自己的房, 買了房必須上保險。 從此以後, 再也沒有偷盜發生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