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人物》對陳坤的訪談以及《突然就走到了西藏》一書
我希望躺到手術台上,胸被打開讓別人看。我的好,我的壞,我的異類,我的虛榮,我的自私,你們都可以拿去看。我們都是一樣的人,隻是經曆不一樣,我的怨恨,我的驕傲,我的不真實,我想要的偉大,都可以拿出來跟你們分享。
小時候有年夏天,有一天大姨買了西瓜回來,我們照例把西瓜放進了水井,之後坐在井邊的涼板上,等待被井水浸得透心涼的冰西瓜。但是舅舅的出現卻改變了這樣一個平常得不能再平常的傍晚,讓我一輩子都記住了那個,那個充滿了熱氣,期待著西瓜的傍晚,記住了石縫中流出水的聲音。因為,那一天,爸爸和媽媽離婚了。
離婚在我們那個地方是比較少見的。小朋友因此不帶我玩兒,欺負我。於是心裏很自卑。在我小時候,是希望有一個人站出來幫幫我的。但是沒有,一個也沒有。於是我希望自己變得強大。
因為我從小是被欺負大的,對於弱者,我有一種天生想要去幫他的情愫,就好像我在幫小時候的自己。我小時候特別想成為超人,我覺得,當有些人需要我的時候我就出現,是一件特別偉大的事情。
小姨的男朋友去找了一輛舊車,36000塊,那個錢全部是我們的錢。我媽,我繼父借錢湊到的。結果買的是輛破車,買過來便開始修,我們本來的夢想是借了錢開始掙錢,結果老修老修。從那以後我們家就一落千丈。在我們家反目的時候,媽媽到菜市場撿那些爛菜,她掉頭發,她半夜在房間裏哭。
有一段時間,大弟弟跟著我的爸爸和繼母生活。那時候他才10歲,我爸爸開一個修理廠,一個10歲的孩子起來巡夜,你可以想象嗎?就跟我兒子現在一樣大。
他住的地方有一部公用電話,平時有人打電話,他可以收一點錢。一年春節,弟弟從修理廠走了3站地來到媽媽家,不舍得坐公共汽車。一進家裏,掏出一些零零碎碎的錢給媽媽說:“媽媽,給哥哥跟小弟買肉吃。”
在重慶讀職業高中,一邊讀書一邊打工。好容易找到一個在夜總會當服務員的工作。特別羨慕在台上唱歌的人,唱幾首歌就走,收入又高,時間又短,還不影響學習。我想學唱歌,但沒有錢。
19歲那年,報考東方歌舞團。結果我考上了。到北京住單位宿舍,我很滿足。很喜歡北京,經常一個人在胡同裏亂竄。我特別能走,可以從東三環走到頤和園。有一天晚上,我一個人在長安街上走,看到高樓大廈裏的萬家燈火,心裏突然湧上一個強烈的念頭,一定有一天,有一扇窗是我的。
第二年,一個跳舞的同事叫我陪他去考北京電影學院。我隻是陪他去。當時那個同事非要讓我也報名,我說我不感興趣,並且還要交幾十元的報名費太不劃算了。他說他借給我報名費。接到北京電影學院錄取通知書,第一眼看到的是8000元學費。
我找朋友介紹到夜總會去唱歌,拚命去唱。臨近報到前幾天,還是沒攢夠。一個朋友的朋友無意中聽說了這件事,主動借給我3000元,還說不用掛在心上。我永遠記著這個朋友。這種仗義的氣度,也很深地影響了我。
到了大三以後,我慢慢接了一些廣告,有了一點收入,終於有錢在北京租房子。這個租來的空間就是我的王國,我在那裏發呆,看碟,打坐。經常在家裏蹲在地上擦地,我有一些小潔癖,希望我擁有的第一個租來的房子每一個角落都是幹淨的。沒戲拍的時候總在那裏宅著,哪兒也不去。
大學時代,生活壓力很重,每天晚上都去唱歌,總是缺覺,加上營養不良,看起來總是病懨懨的。有一年,許雲帆回東北老家,回來的時候,很不經意地扔給我一個袋子,表情很冷靜,“坤,給你的!我爸爸說這個好,我拿過來給你。”我打開一看,是一支細細的人參。現在那支人參還在我家裏,已經10多年了。
我把歐洲回來省下的5000塊錢塞給了大弟弟:“你要存一部分。萬一媽媽的生活費用完了,這個錢可以應急。另外你現在交朋友了,給自己買點衣服。”很多年後我才知道,弟弟一直存著那筆錢,一分都舍不得花。這就是我弟弟。
那時候很擰巴,明明負擔很重,卻不願意告訴同學,還故意裝出一副很高傲的樣子,實際上心裏非常脆弱,自卑。有個牛肉拌飯,8塊錢一份,我很愛吃,就是蹭。
我蹭飯的方式還蠻驕傲的,並不是討飯吃的感覺,總是跟同學說:你請我吃,我下次請你啊。但我的下一次老是遙遙無期。後兩年好點了,我記得特別清楚,早上起來,叫上幾個要好的朋友,他們都不知道為什麽,我說:我請你們吃牛肉拌飯。
我們班史光輝有一次請我們幾個同學去吃銅鍋涮肉,那是我第一次吃涮肉,這麽好吃!但是我覺得總吃人家的不好意思,明明覺得涮肉好吃,卻不怎麽動筷子,忙著跟人家講話。史光輝三杯酒下肚,“啪”的一下把筷子一拍說:“陳坤!你必須把這一盤肉全部給我吃了!你要敢想其他的,我饒不了你!”
我大學時候很少早退,特別記得的一次早退,是因為趙寶剛導演拍《永不瞑目》的時候來我們學校選角。我想,這麽好的事怎麽能輪到我呢?所以我走了。
《像霧像雨又像風》是趙寶剛導演找我演的。當時所有人都覺得我演不了陳子坤,但是寶剛導演相信我。所以哥們兒命還是挺好的,總是在路上遇見貴人。
寶剛導演說話帶刺兒,有一次說:“你啊,你隻能演這種小修表匠什麽的,少爺演不了!”當時刺激了我一下。我演陳子坤的時候,有一次穿少爺的西服,寶剛導演開著玩笑說:“你看你哪像少爺,你看陸毅,多有貴氣!”我就咬緊牙在那兒說:“你等著!”
拍《像霧像雨又像風》我拿了9萬塊錢!第二天就去郵政局給媽媽寄了4萬塊。那個時候家裏欠了一萬多的債。剩下的5萬多塊有2萬交了出國的押金。留了1萬塊給自己作為後續的生活費。
有一次有一個朋友住在法蘭克福,我進法蘭克福機場的時候就非常犯賤,機場裏到處飄著奶酪和很香的麵包味,我就使勁去聞那個香味。我在那邊非常節約,吃個冰激淩會考慮吃一個球還是兩個球。“緊著花”這個過程讓我覺得很快樂。
我去了北歐的那所設計學院。我從小就想當設計師。那個學校,我非常愛,那是我夢寐以求讀書的地方。可是我去到那裏的第一刻就知道了,我根本不可能在那裏讀書!生活費很貴,而且不允許學生打工。
後來我終於麵對現實,我不可能讀的,因為我支付不起。回到北京我在朋友麵前還假裝很開心的樣子,隻當去歐洲旅行了一趟。沒有人知道,我的心裏其實很難過。
好像是一夜之間,大家都認識我了。原來,因為SARS的緣故,所有人都待在家裏不出門,而電視台都在放《金粉世家》,於是給母親買了一套大的公寓,給自己也買了一套公寓,弟弟結婚再買一套房子。
這樣的一個物質實現帶給我的衝擊無比巨大。我有點暈眩,同時也隱隱地焦慮。常常在想:要接哪部戲能讓我更紅,賺更多的錢。欲望占據了思想,但那時,我並沒有意識到。
我十幾歲的時候是有計劃的:以後要分期付款買個房子,努力工作去還款,要去旅行,去吃好吃的,吃涮羊肉。突如其來的財富和名聲打亂了我從記事以來對人生的計劃,而且它們強大到足以消滅我作為一個普通人自我進取的希望和快樂。
塞翁失馬焉知非福,我害怕好事。一到好事我就緊張。我的職業是突如其來的暴發戶。從2003到2006年,我的內心一直都恐慌不定,每次離開家的時候就特別恐慌。
我覺得現在擁有的一切都不屬於自己!有一天我開車在路上,突然間覺得特別害怕。那天回到家裏,第一件事就是把我所有的銀行卡全部交給我的家人,把卡的密碼告訴他們,怕自己有一天會突然死掉。
2007年,我開始尋找一個方法,讓我放鬆和平靜下來的方法。也許有的人會欺騙自己,告訴自己說“我很厲害,這一切本該屬於我。”我做不到。我不能假扮“我比別人強,所以這些東西就是我的。”
2008年,某一天,我豁然開朗,心裏生出了一個強大的信念:我的生命中不光有我的家人需要照顧,還有更多需要幫助的人,幫助他們的生活遠離痛苦,幫助他們的心態遠離灰暗。這才是我未來真正要去努力的方向。拿到了名和利,你多做好事不就行了嗎?做對得起你心靈的事情。
男人好看,年輕的時候是敲門磚,在演藝圈,在生活當中都是這樣。人都天生會選擇一個好看的人在一起。我現在應該保持更美貌的一個形象。要真的讓我發胖到特別厲害,我有點舍不得了。
雖然在戴有色眼鏡和世俗的判斷裏麵,男演員長得漂亮就沒有演技。要不要為了證明在這個職業裏麵是實力派,比偶像派高,我就把自己弄得很胖很醜,這曾經困擾過我幾年。
我剛成名不久,有一次參加一個國際電影節,在後台遇見一個很有地位的女演員。我上去很有禮貌地握手說:“你好,我是陳坤,很高興認識你。”那個女演員緩緩地轉身,輕描淡寫地瞟了我一眼,冷冷地“哼”了一下。我笑了笑沒說話,麵不改色地往前走,其實心裏已經翻了好幾遍了。
我有一個不太好的毛病叫“記恨”,那件事讓我記恨了很多年。那種刻骨銘心的憎恨和憤怒一直憋在我心裏,化成一種動力,催促我不斷地強大。
幾年後,我突然發現,我理解了那個女演員。也許在她心裏,我是一個靠臉蛋成名的空架子。到今天為止,假如一個沒實力但人氣很旺的明星,在我麵前“得瑟”,我依然很不給麵子。如果對方發憤圖強,也未嚐不是一件好事。
我很喜歡挖掘人身上的閃光點,李宇春身上就有。拍《龍門飛甲》,她一來就拍沙漠的戲,很冷很苦,這孩子一句話不說,認認真真地拍。那一刻我就知道了,這還真不是一個不珍惜機會的人。有一天我們拍大場麵,宇春暈倒了,起來的時候,也是很酷地說:“我沒事!”
在明星的光環下,我想,最大的考驗就是榮辱。明星就像天上的星星,正因為夠不到,所以每一個人都好奇,每一個人都想摘。他們怎麽也不相信,其實我就是一顆石頭。
有一天,我在外麵談事情,一個不認識的人走過來想和我拍照,我客氣地說“現在不方便。”那個人一轉身,嘟囔了一句:“哼!不就是個戲子嗎?牛什麽牛!”我站起來衝他喊:“你說什麽?!”但那個人沒有回頭。
有很長一段時間,我是跟“戲子”這兩個字過不去的。為了對抗這個有侮辱性的稱謂,我拚命地看書,學習。後來我嚐試著去思考,我反應為什麽那麽激烈,是不是因為我不夠強大,當我強大的時候,我就能承受任何人對我的侮辱謾罵。
同時我也看清了,對方罵你,正是他內心自卑的表現,當他不能戰勝你時,就用赤裸裸的,刻意強加在你身上的東西來挫傷你。
我用了10年的時間和演戲這件事“和解”。《畫皮》之後8個月,我把自己關在家裏,認真思考和反省。我忽然發現,我從來就沒有熱愛過表演。同時我腦中再次跳出這句話:命運既然把我帶到了這條軌道上,我應該去接受它。
從我出道以來,一直在演主角,從未體會過配角的狀態。我要去嚐試,去探究。《讓子彈飛》裏的角色是我自己“爭取”到的。有一天我問薑文:“我這樣的偶像演員你敢用嗎?”把薑文嚇了一跳:“這麽小的角色你來嗎?”
小時候麵對媒體開不得玩笑,特別尖銳,那是一種貌似強悍的自我保護。現在會主動講自己的缺點。比如人家問我:“跟個子高的女演員拍戲,怎麽辦?”,“踮跟唄。”
2010年,成立自己的工作室“東申童畫”。從那一天起,我真正從男孩變成一個男人。有一天我發現了,我長大了,強大到可以保護自己。然後我發現,我成為了小時候希望出現的保護我的那個人。
有一次,我們去香港給徐克的太太過生日,很多業內資深人士都到了,我能看見他們對老爺(徐克)的尊敬。我知道,這需要歲月來積累。那一天周迅也去了,我和小迅說:“我們老了以後也要這樣。”
很多人都告訴我,生活應該怎麽過,抽什麽牌子的雪茄,喝什麽牌子的香檳和紅酒,我聽不進去的。我覺得,有這個必要嗎?花一千塊喝一支香檳,花一萬塊買一支紅酒,瘋了吧?
也許在一些“貴族”階層看來我是個沒有品位的人,洗澡的時候還是會隨手關水,走到另一個房間還是會隨手關燈,沒有吃完的東西還是會打包回去。
我曾經以為,這種“節約”的觀念是因為過去貧窮的緣故,或者1970年代出生的人大多有一種危患意識,但直到開始在西藏行走,不斷觀察自己,才明白,在更高的意義上,我是一種潛意識裏的自我約束行為。
走到今天,我才真正認清了明星的本質,也認清了名利的虛妄。既然我現在擁有這個“光環”,不如用它去成就一些好的事情。
“行走的力量”去年第一年做,花了10個月。這次我又一年沒拍戲,全部時間在做。這個抽象的東西很慢,我都有點著急了。這次行走的過程裏,我在思索行走這個方式是不是適合這個時代,或者當下社會。
我在想,是不是應該拍戲多賺一點錢,讓我更有名一點,有可能我上雜誌了,更有影響力的時候,再來推廣“行走的力量”?但是最後我發現,可以兩手,因為我是個貪婪的人。
我很好勝,但不是說我要拿第一名,而是我要認可我自己。我不服的不是輸,是明明我能做到,但我沒有堅持做到。以前三裏屯有一個老董,酒館裏的一個台灣人,會算紫微鬥數。那時候我還很小,二兮兮地跑過去算,他算了一個星期,送我4個字:破屋重築。破爛的屋重築。你想想這4個字,太像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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嗬嗬,我還是比較喜歡沒心沒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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