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 (267)
2007 (130)
2009 (85)
新年伊始,我們那兒實施了不少新措施,羅哩羅嗦地淨折騰人。
我們組自個還搞了土政策。那就是開會不得遲到,遲到者午餐罰瓶紅酒供大家享用。
結果第一個買酒的是我們的頭頭,他倒也守信用,假期前我們大家就著機會喝了一瓶。
今天早上一個會,有倆遲到的,中午又有一瓶酒喝,另一瓶就儲存到下星期啦。
下午還有一個會,這回大家都學乖了,時間還沒到,都早早地到了坐好了。當然會是正點開始了,可沒按點結束。
頭頭在會上表揚了大家,我們大家也提了新建議:
遲到挨罰是應該,可罰酒有點讓我們不喝酒的員工們吃虧啊。我們也就十來個人,可有三位女將不怎麽喝酒,還有另一位同事不喝酒。
為了一視同仁,一個也不拉下,我們一致同意,下會再罰不罰酒了,罰買蛋糕。
看來“法治”在哪兒都是必不可少的。可惜以後吃蛋糕的機會不會很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