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可和小馬

2005年小可九歲了,小馬也四歲了。笨媽媽和兩個兒子一起成長,有快樂也有煩惱。為了記憶也為了自我陶醉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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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的“生存訓練”

(2005-11-28 04:39:11) 下一個
一同事吃飯時說的他們家的事,記錄在此:

這同事有一兒一女,兒子十五六了,女兒也有八就歲了,練得當然是老大了。

話說這老大,在家不滿多多。比方每年跟爹媽去海邊度假,還不高興,覺得沒自由不自在,總幻想著和一夥狐朋狗友們能天馬行空。平時在家,連吃的麥片喝的水,也得是好的,牌子的,穿得自然要求也高高的。給他買了手機,月月超標。說好了超出部分自負,沒錢扣零花錢。沒用,債多不壓身,甲年那月錢都扣到丙丁年份去了。

我同事當然是有責任的,平常也抱怨抱怨,可他每回不都容忍默許了嗎?或著說想盡了辦法無效,也就無可奈何地接受了現實。

卻說今年夏天,我同事和幾個家長合計了合計,決定索性讓幾個臭小子們鍛煉鍛煉:在一個星期裏,給他們自由,讓他們自主,看他們怎麽自我生存下來。

說是“生存訓練”,孩子們決無生命之憂,基本生活還是有保障的:

D1。爹媽們在度假勝地給租好了一個大房子,錢是交完了。

D2。每個孩子發了200塊錢作為生活費。

D3。我同事他們在同一地方也租了一個房子,多功能啊:度假,監控,還有收容。

我們好幾個聽到這兒都抗議說,一星期,200塊,太奢侈啦。我那同事也承認,錢是沒少給,可就這樣他們還怕那幾個孩子沒兩天就揮霍完了,“收容所”還得提供免費的夥食呢。可憐天下父母心啊。

我同事樂嗬嗬地讓我們猜猜結果如何,大家都不看好那幫小子們,說他們肯定一星期沒到,就灰溜溜地找爹媽去了。

真正的結果是: 孩子們自己度過了快樂一星期,每天自己買東西做飯,結伴出去玩。還出去看了回電影,上了回餐館慶祝,這算是化錢的大頭。最後一算賬,每個孩子還揣了80塊錢回家。按照他們事先的協定,那錢就是他們自己的啦。

我同事承認,依他兒子平時在家的表現作為,當初他真沒看好他們。結果讓他大跌眼鏡,出人意料。據他兒子說,他們那一星期,每天拿著小計算器到超市買東西,心算沒學好,還好有高科技幫忙;去的超市也是去以東西便宜取勝的超市,平時跟爹媽都沒進過那門的;買東西當然價格是選擇的唯一標準,可口可樂一星期沒喝過,一大包一大包的往回拎吃的,便宜啊,反正他們都是半大小夥子們,能吃著呢。可惜他兒子一回到父母身邊,就恢複故態了。

接下來就是控訴大會大夥七嘴八舌到苦水,抱怨自己的孩子們。我發現大家都有對孩子不滿之處,尤其是孩子大些上了學以後。一同事還說他工作了的女兒是“月光族”,替她擔心。真是小時小麻煩,大了大問題。溫飽的問題是最好解決的。

我總覺得孩子們都是成心的呢,至少心裏明白著呢,隻是言行不一,天塌下來爹媽頂著。要說不當家不知柴米貴,可怎麽一當家就啥都明白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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