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可和小馬

2005年小可九歲了,小馬也四歲了。笨媽媽和兩個兒子一起成長,有快樂也有煩惱。為了記憶也為了自我陶醉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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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人不在意孩子是否是親生的?

(2005-11-17 04:16:04) 下一個

我剛到法國時,也曾這麽認為過,在外麵看到帶孩子的後爸還挺感動的。等呆的時間長了,自己有了孩子,跟有孩子的法國家庭接觸多了,才知道: 洋人也在意孩子是否是親生的,不光自己在意,旁人也是在意的!

例1:在為孩子體育活動迎來送往中,認識了一個“爸爸”,有時一起聊天,那天我無意中說了句:你的兒子怎麽怎麽的。那人一本正經地糾正:那不是我的兒子,那是我的son-in-laws (beau-fils)。然後再接著跟我聊天:這孩子怎麽怎麽。我呢,還得給人賠不是。

從此除了知根知底的人,我絕不對人說你的兒子女兒的話,一概以孩子的名字做主語絕不出錯。
 
例2:媽媽A帶著倆兒子嫁了B,倆人又生了一兒子。大家提起他們家的孩子們,不管在他們麵前與否,說法都是有固定模式的:A的孩子們一般指她的倆大孩子也可以包括老三;B的孩子那專指老三;他們的孩子也專指老三。用詞錯了,別人就會出現理解錯誤,說岔了話。

例3:我跟一個朋友聊天,說起我們的孩子們的一個小朋友。我說我在哪兒看見他爸爸媽媽啦。那朋友馬上說:那不是他爸爸。我和他們是點頭之交,又犯了想當然的錯。可她跟他們也不是深交呀。朋友解釋說:那孩子叫媽媽,不叫爸爸,隻叫那男的名字。真是慧眼。後來我注意了一下,果然如此。

我覺得中國男的很多大男子主義,我們女的也見慣了大男子主義的男人。而法國人好一些,而且比較注重家庭生活,經常和孩子們一起玩。一對比,大家就很容易感慨,洋人對孩子好,不論是否親生的。

他們不是不在意孩子是否親生,而是不在意對方有沒有孩子,也對孩子好,可不是我們中國人所想象那麽個好法:

1。感情上洋人講究兩情相悅,結婚是倆人自己的事

洋MM哪怕有了孩子找GG絕不是給孩子找爸。而洋GG找有了孩子的MM,可以接受MM的孩子以及孩子帶來的一些負擔,但他也決不會去當人家的‘爸爸’,沒義務沒責任,一身輕。哄哄孩子讓MM高興,何樂而不為呢?

其實孩子大了,和孩子玩,接送孩子是最輕鬆的家務活了。我就最樂意:爸爸媽媽們碰在一起,東家長西家短的,比呆家刷鍋做飯拖地強多了。

2。法律上洋GG對MM的孩子沒有任何義務和責任

美國的情形不知道,法國的法律是這樣的。兩人結婚,女的要改姓,孩子是不改姓的。如果兩人再離婚,GG不用撫養那孩子,本來就不是他的。如GG出意外,那孩子也沒有任何繼承權。除非GG生前用法律手段認養了這個孩子,這就太少見了。養子是和bio的兒子,不管承認沒承認,有同等的繼承權的。

我猜美國也差不多如此。據說肯尼迪當年以為LP出身名門旺族一定有錢,可沒想到她生父特潦倒,很是失望。

3。經濟上洋GG不用“出血”養MM的孩子

在法國離了婚,不帶孩子的多少得付撫養費。拒不支付的,最重可以判刑入獄,孩子基本生活還是有保障的。再說,還看你怎麽養孩子了,就算MM沒錢不工作,撫養費又拖欠著,讓孩子吃飽穿暖能化多少錢?當GG的當然犯不著去虐待孩子。再高一點的標準GG答不答應就難說了。

其實GG跟不是親生的孩子的感情也是培養出來,可這隻是廣義上的愛,要求他達到狹義上的父愛就有點苛求了,尤其是當他沒有還孩子時。

所以我見的再婚的,隻要一方有孩子,一般都又再生個孩子。象前麵那媽媽,自己一開始也不想再生,可禁不住親朋好友的勸說,又生了一個。

至於偏心嘛,人之常情,他要不偏反而奇怪。看看從前,西方的後娘和中國的後娘沒什麽兩樣的,童話裏到處都是的。物質上沒虧待了孩子,生活上能關心照顧孩子,沒委屈了孩子,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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